成都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成都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 二 )


“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
为预防、减少高空抛物、坠物的悲剧,马强还从检察官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应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每一个住高楼的业主住户审慎行使自己的权利,实现法的威慑效果和教育效果 。
物业公司应加强监管和管控力度,以在小区安装摄像头等方法,实现对业主行为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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