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没碰到人也要负责任? 当心“无接触交通事故”

□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李丽萍 彭利娟
基本案情
“法官 , 我真的很冤枉 , 我都没碰到王某 , 她摔倒关我什么事呀?”近日 , 许昌市建安区的白某在法庭上向法官诉说自己的疑惑 。
白某骑自行车行驶在路上 , 对面骑车人避险摔倒 。 在白某没碰到对方的情况下 , 交警认定白某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 这是为什么呢?
2019年8月 , 王某与逆向行驶的白某险些相撞 , 王某紧急避险时摔倒 , 脊椎受伤 。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 , 王某将白某起诉到许昌市建安区法院 , 要求白某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21000.56元 。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 , 白某逆向行驶 , 致王某紧急避险摔倒 , 虽双方未直接接触 , 但王某因此次事故受伤 , 与白某的逆行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 一审判定白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 , 故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损失6028.84元 。 王某不服 , 上诉至许昌市中级法院 。
许昌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 ,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依法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法官有话说
该事故属于无接触交通事故 。 白某逆向行驶成为本次事故发生的诱因 , 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
【法制|没碰到人也要负责任? 当心“无接触交通事故”】在日常出行中 , 不论驾车还是步行 , 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 不逆行、不超速、不违法载人载物 , 文明出行 , 谨防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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