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银行员工偷窥客户密码转走1000多万!( 三 )


此外 , 2010年5月7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四十三条显示 ,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立案追诉:(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 , 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
【国鼎|银行员工偷窥客户密码转走1000多万!】(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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