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吉利营销翻车,因“碰瓷”运20致歉,涉嫌侵权素材仍在传播( 二 )


“如果吉利公司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审慎义务 , 并在版权方的首次要求下主动撤回广告 , 则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不大 。 ” 黄史青律师补充道 。
虽然此次吉利汽车营销侵权与否未有定论 , 但也折射出其在产品营销方面的不周全 。
“车企营销应该适度 , 切忌大张旗鼓 , 过度营销反而适得其反 , 吉利汽车在营销方面的工作即是最好的证明 。 ”7月22日 , 一名业内人士向时代财经表示 。
侵权|吉利营销翻车,因“碰瓷”运20致歉,涉嫌侵权素材仍在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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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星越 图片来源:车企官图
事实上 , 这已经不是吉利第一营销“翻车” 。 在去年 , 吉利汽车为新车造势 , 声称发现一颗小行星欲申请将其命名为“星越” , 与新车同名 , 结果遭多方质疑 。
去年2月22日 , 吉利方面称“经过长期观察 , 发现了火星以及木星轨道之间 , 有一颗围绕太阳运转的小行星 , 其公转周期1674天 , 距地球距离2.02天文单位” , 欲向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申请将所发现的小行星命名为“星越” 。
然而 , 消息公布没多久 , 便受到诸多专业人士质疑 。 其中 , 最尴尬的莫过于微博蓝V“云南政法”于去年3月2日发布帖子 , 援引涉事的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丽江观测站站长和寿圣的描述 , 指吉利汽车用新发现小行星命名新车属造假 , “吉利只是来参观 , 根本没观测 。 ”
事实上 , 无论是星越还是豪越 , 从产品力层面上看都有着一定的竞争力 , 吉利欲以营销为新车造势无可厚非 , 但一旦“过火” , 最终恐怕还是拖了新车和品牌形象的后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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