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网」网红带货 不能只靠一句“买它”!海淀法院网2020-07-23 17:18:280阅

商品日益琳琅满目 , 消费者无从下手 , 于是边看直播边“剁手” , 成为了很多年轻人的网购新方式 。 “明星+主播”的双重流量效应加大了电商直播的吸金力度,数据显示 , 淘宝直播平台带货金额连续三年增速超过150%,到2021年成交额预计达五千亿 , 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千亿级增量市场 。
网红主播在直播间魔性的呐喊声 , “所有人 , 买它!”一时成为2020年电商营销的新标配 。 一面是网红经济火爆 , 一面是带货翻车频发 , 消费欺诈屡禁不止 。 我们不禁要问 , 带货的网红是什么身份?网红带货如何让公众安心?公众如何维护直播间里的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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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的网红:代言人、销售者与生产者
网红种种 , 分为两类 , 带货的和不带货的 。 网红依托的机构也不同 , 带货主播成立自己的工作室或加入MCN公司 , 种类不同 , 商业模式不同 , 法律责任不同 。
在网红带货模式中 , 带货的网红分为三类:代言型网红、销售型网红和生产型网红 , 带货主播们身份也变为了广告代言人与生产者、销售者不同的角色 。 在法律上 , 广告代言人与生产者、销售者所要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
(一)代言型 。 我们最常见的网红带货多为代言型网红,商家向网红主播支付服务费用 , 让主播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 , 通过其影响力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服务 。 由此可见,网红带货的本质是一种商业广告活动 , 其中直播卖货的网红主播符合《广告法》中对“广告代言人”的定义 。
广告代言人 , 是指广告主以外的 , 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法》中的规定集中于四个方面:1、广告代言人不得代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2、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 , 应当依据事实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3、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4、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 此外 , 广告代言人代理广告应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 代理虚假广告应得到行政处罚 , 若代理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时 , 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关于广告代言人的赔偿责任分为两方面:第一 ,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第二 ,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 , 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
(二)销售型 。 有的网红主播四处搜罗、囤积超低价商品 , 只卖自己店铺里的货 , 摇身一变成为销售者 。 代言+自销 , 使销售型网红身份叠加的同时 , 法律责任叠加 , 销售特许商品的 , 还要取得行政许可 。
(三)生产型 。 网红带货的世界并非如此纯粹 , 有的网红主播不满足于替人卖货 , 开始自创品牌、自产自销 , 摇身一变成为生产者 , 集垂直产业链为一体 。
销售型和生产型的带货主播们 , 除了应当遵守《广告法》对于广告代言人的规定外 , 还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有关规定 , 主要是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义务 。 这些类型的带货主播们 , 一旦带货翻车 , 就要承担更多的民事赔偿责任 , 例如欺诈消费者的“三倍赔偿责任”,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十倍赔偿责任” 。
不容忽视的是日渐加强的互联网行政监管力度 , 使各种类型网红们遭受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断加大 。
2019年6月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改委、公安部等七部委 , 展开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 , 重点打击网络虚假宣传、互联网售假侵权、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 。
11月1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 , 要求电商直播节目不得包含低俗内容 , 不得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 。 网红带货 , 日益成为行政监管的重点 , 其遭受行政处罚的风险增加 。
违规者 , 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 , 更有甚者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 如《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非法经营罪 , 其中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 , 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 。 在产品责任中 , 刑事处罚并不免除民事赔偿 , 消费者仍然可以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退还货款并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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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带货 , 如何止住纠纷
网红带货 , 方式灵活惹人喜爱 , 主播们话术惊人煽动性强 , 直播商品折扣频频直呼“全网最低” 。 这些都使消费者们既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的劣势 , 又尽享购物娱乐 , 于是便有了“天不怕 , 地不怕 , 就怕李佳琦OMG”的说法 。
“带货江湖”并非让消费者好处占尽 。 不少网红主播的个人失误折射出了行业的普遍问题:直播带货“翻车”事件频发 , 直播成交额屡曝刷单造假 , 低价商品卖完就下架毫无售后服务 , 甚至有的网红因生产、销售假药触犯刑法而锒铛入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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