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高明文昌路金铺发生持刀杀人抢劫案? 男子录制、传播造谣视频被拘8天
7月20日晚 , 高明公安发现一段“荷城文昌路某金铺发生持刀伤人抢黄金”视频在微信群内被大量转载、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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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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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打劫金铺?纯属谣言!!!经高明公安了解核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抢劫金铺当晚 , 文昌路某金铺3名11岁、7岁、5岁的小孩玩耍时发生打架引发双方家长纠纷进而引起了群众围观
经民警调查发现发布该视频者为网民莫某正当民警准备去寻找莫某时莫某主动到荷城派出所投案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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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莫某供述当天晚饭时他喝了一些酒经过文昌路某金饰店发现很多群众聚集围观自己一时兴起就拿起手机拍摄而且为了博取眼球还配上“文昌路抢黄金 , 有人被捅了”等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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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某拍摄的视频
拍完视频后莫某就将视频发送到微信上随即被网友们大量点击、转载看到视频被大量转发莫某顿时心慌了起来一方面开始让网友不要转发了随即自己来到派出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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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某微信截图
莫某在面对民警的询问时坦白在没有求证、也没有看到店内情况下只是因为喜欢和朋友聊天开玩笑、“吹水”所以在拍摄时捏造说发生了杀人抢劫案
“我真的很后悔 , 当初真不应该做这件事的也没有想到会被传播得这么广......”莫某面对警方的调查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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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违法人员莫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高明公安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
明仔来普法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 ,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消息来源|高明发布
【抢劫案|高明文昌路金铺发生持刀杀人抢劫案? 男子录制、传播造谣视频被拘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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