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彰显国家税收治理能力( 三 )


首次个人年度汇算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中具有标志性的事件 , 是国家税收治理能力的最新综合反映 , 它不仅为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 还将为后续推进的自然人税费征管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在年度汇算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个人所得税管理 , 还需要重点加强和完善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加快完善与自然人有关的征管法律体系 ,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调整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 , 涵盖登记、申报、缴款、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基本法律程序制度 。这部颁布于1992年的法律制度 , 仅在2001年进行了一次较大修订 , 在当时税制状况(间接税或工商税制为主))下 , 这部法律调整的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 而自然人纳税人(对应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相应规定较为缺失 , 亟待完善 。随着个人综合所得税制的落地 , 对自然人纳税人管理的法律制度需求就更为迫切 , 关系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大考量 。这些法律制度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法律制度、纳税人自行申报法律制度、税收评估(确认)法律制度、自然人税收征管措施法律制度、税收优先受偿权法律制度、第三方信息报告法律制度等 。
二是加强与政府部门间协税信息协作 , 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效率和纳税遵从水平 。在首次个税汇算中 , 个人身份和综合类的收入信息通过部门协作由实现了第三方信息共享 , 但6项专项扣除项目的信息是由申报人自行申报 。由于多种原因 , 上述信息客观上还会存在错报、漏报和瞒报的可能性 , 需要政府税务部门运用第三方信息进一步核实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此 , 需要加快推进公安、教育、住房、金融、医疗卫生等政府部门涉税信息的共享 , 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快” , 在短时间内完成海量申报信息的比对工作 ,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准” , 实现信息对比的准确性 , 提高个人所得税的遵从水平 。
三是加强纳税人隐私权的保护 , 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由于税收征管的需要 , 个税年度汇算系统中汇集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姓名、肖像、年龄、居住地址、身份证号、健康状况、财产状况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在这些信息中 , 有些信息于属于个人隐私 , 应严格限制纳税人隐私信息用于非税目的 。此外 , 由于互联网所具有的开放性的特点 , 需要对汇算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技术层面建立长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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