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生|“刷单”诈骗致人轻生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王纳 通讯员孟广军)一个陌生QQ、一套诈骗话术,竟然让一个如花的生命选择了轻生。近日,14名实施电信诈骗的被告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到100万元。
昨日,采访人员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了这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例。案件可以追溯到2018年8月,25岁的阿莲(化名)在宝安石岩的一家公司上班。一天阿莲的手机收到了一条QQ好友添加信息,上面显示可以做兼职帮网店刷单赚佣金,也就是说假装顾客在网上付款买东西,就可以按照比例返还佣金。她生活不太宽裕,就添加了对方的QQ。
在刷了第一笔单获得提成后,阿莲决定继续接单,金额越来越高:2800元、4800元、16000元。客服又让她再刷一笔45000元的单。当阿莲提出返现后,客服却表示要刷一个6万元的订单。阿莲继续借钱刷单。一天光景,她就被骗了160600元!
终于,阿莲意识到遇到骗子了。当晚,阿莲在家人陪同下前去报警。第二天,阿莲早上6点多就出门了,一天都没有回家。一直到下午5点多,阿莲在朋友圈发了一条信息,“对不起”,随即从33楼的天台一跃而下,就此香消玉殒。
办案检察官告诉采访人员,这是一起以“刷单”为名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根据警方侦查,这个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管理人员负责提供上网硬件、诈骗话术、推广诈骗的QQ号码、记账、结算等;有人假装客服人员,负责一对一诱使被害人“刷单”支付;还有后勤服务人员等,俨然运作有序,管理规范。经侦查机关核实,该案有被害人446人,共计诈骗金额人民币1020.8597万元。近日,法院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14名被告均以诈骗罪获刑。其中,第一被告王荣木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 轻生|“刷单”诈骗致人轻生】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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