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跳楼截瘫后还被威胁,莫让家暴受害者“离婚难”

_本文原题是跳楼截瘫后还被威胁 , 莫让家暴受害者“离婚难”
丈夫|跳楼截瘫后还被威胁,莫让家暴受害者“离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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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女子遭家暴逃生致双下肢截瘫 , 施暴者已被移交法院提起公诉 。 新京报我们视频截图
这两天 , 一则涉家暴新闻——“女子不堪丈夫家暴从二楼跳下重伤 , 被威胁让他蹲监狱出来就杀了儿子” , 引发广泛关注 。
据澎湃新闻报道 , 2019年8月13日 , 河南商丘刘女士被丈夫锁门家暴 , 为了逃生从二楼跳下 , 全身共9处骨折 , 腰部脊髓损伤至双下肢截瘫 , 至今都不能脱拐行走 。 在网上 , 刘女士被拖拽与跳下楼后摔倒在地的视频也在传播 。 目前刘女士丈夫涉故意伤害罪已立案 。 7月23日 , 商丘市妇联称已关注到此事 , 有具体的分管领导正在负责此事 。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件的李姓负责人称 , 刘女士跳楼行为和丈夫殴打行为之间存在间接联系 。 该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其丈夫提起公诉 , 并在公诉中把刘女士跳楼行为列为该案件的加重情节 , 建议法院从重量刑 。
在网上 , 很多人对此案中刘女士想离婚却“快一年都没离成”颇有微词 , 但现在看 , 情况并不是网传的那样——据柘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披露 , 刘女士一年没能离婚 , 是因为她并未在被家暴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按照离婚案程序 , 当事双方需经诉前调解 。 目前调解已结束 , 此案正在审理 。 已联系刘女士重新提交伤情鉴定报告及殴打监控 , 将尽快做出离婚判决 。 “不需要二次开庭 , 直接判决 。 ”
在“反家暴”几乎成社会共识的背景下 , 此案中的部分情节堪称恶劣——将妻子锁门施暴 , 致其跳楼摔伤 , 这不啻为挑战法治与人性 , 在网上也激起网友义愤 。 有关方面对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 , 也表明法网恢恢 , 不会轻易放过家暴之恶 。
而刘女士还称遭到其丈夫威胁 , 这目前还是单方说法 , 真实性仍待查证 。 如果属实 , 那无疑更为恶劣 。
常言道 , “家暴只有0和无数次的差别” , 对家暴受害方来说 , 离婚迟一点 , 或许就意味着 , 走出家暴阴影得晚一些 。 遭到家暴后 , 也该第一时间提起诉讼 , 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 。
对于实施家暴的男方来说 , 离婚是咎由自取 , 对于受到严重伤害的女方来说 , 离婚则是告别过去 , 保护自己 , 重启未来 。 尽管该案中男方有无扬言“蹲监狱出来就杀孩子”仍待查证 , 可单是凶狠的家暴情节 , 就足以表明终结这桩婚姻关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离婚诉讼与之前的家暴伤害虽然有关 , 却没有物质损害关系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 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也就是说 , 有些离婚案并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跟刑事案件的处理 , 本就是独立的程序 , 没必要捆绑在一起 , 也不必适用先刑事后民事的程序 。
如果说 , 很多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还可以按部就班 , 等刑案终结再从长计议 , 那该案可能更为“特殊”些——这是一起由家暴所引起的严重故意伤害案 。 这样的失败婚姻 , 给受害者带来的是身心重创 。 对于个中的婚姻关系 , 受害者或许一秒钟都不愿维持下去 。 而根据法律规定 , 在这类离婚诉讼中 , 只需有家暴的事实即可 , 无需对方定罪量刑 。
好在目前当地法院已发声 , 称将尽快做出离婚判决 。 “不需要二次开庭 , 直接判决 。 ”这一做法对受害人来说 , 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 也符合民众的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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