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它比《活着》更真实,国内却至今无人敢拍( 二 )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 , 是曾经喜欢的女生林芬芬摔了腿 , 这段时间知道自己老婆许玉兰让他当了九年乌龟 , 心理非常不甘难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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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 他决定以外遇的方式报复妻子 , 在探望林芬芬中出了轨 , 事后想要补偿林芬芬 , 又一次去卖了血 , 用换来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送给林芬芳 , 希望她早日痊愈 。
余华的小说总躲不过那个特殊的时期 , 吃不饱饭的日子来了 , 许三观家也不能幸免 。 就算许玉兰再精打细算 , 省出来两缸米 , 但一家5口人还是连着喝了57天的玉米稀粥 。 为了让全家人能吃上一口好饭菜 ,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 。
拿到钱以后他舍不得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买面 , 便给了一乐五角零花钱 , 让他自己去王二胡子的小店买个烤红薯 , 然后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了 。
贫困的年代 , 食物总是用来表达爱的最好方式 。
一乐问许三观 , 如果他是亲儿子 , 就会带他去吃面条吗?
许三观坚定的说 ,如果是亲儿子 , 我最喜欢你 。
一乐的心被深深的刺痛了 , 他去找亲爹 , 但何小勇也不收留他 , 他离家出走了 , 善良的许三观找了好久 , 把一乐背了起来 。
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 , 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 , 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 , 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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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性的弱点赤裸裸的展示之后 , 那善良的光芒是何等的耀眼 。
在爱面前 , 血缘算什么?
他们虽没有血缘关系 , 却莫名其妙的投缘 , 现实虽然冷酷无情 , 但是人间总还有一点希望与温暖 。
许三观十二次卖血的往复循环 , 就像一个封闭的人生圆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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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个圆圈里 ,有七次是为了一乐这个与他并无血缘的儿子 , 砸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卖一次;上山下乡身子虚 , 又卖一次;一乐得肝炎去上海住院 , 一路卖了五次血交住院费 , 救回了一乐的命 。
从这一点上来说 , 许三观更像一个世俗里的英雄 , 他用无意识的向善 , 完成了超越和自我救赎 , 也让我们感受到深刻的震撼 。
血 , 是许三观抵御生活苦难的筹码 , 是卑微的希望;卖血 , 是许三观用来对抗生命不幸的方式 , 是他生活的信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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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血这个重复行为里 , 受难与施爱一直并存 , 形成了极大的张力 ,让我们看到一个现实社会中的普通人 , 一点无奈而伟大的真心 。
这就是余华的风格 , 余华总是用文学的眼睛探求小人物的苦难和荒诞 , 以及身上那些卑微的闪光点 。 余华写小人物 , 写其卑微、写其穷困、写其苦难 。 也写人性、写人情 。
在第二十五章里 , 妻子许玉兰被人贴了大字报 , 说年轻的时候是个妓女 , 因而被揪过去天天开批斗大会 , 剃了阴阳头 , 一站就是一天 。
三个儿子或多或少都想和母亲“划清界限” ,许三观只好自己偷偷给妻子送饭:
“许三观将饭放在一只小铝锅里来到大街上 , 很远看到许玉兰站在凳子上 , 低着头 , 胸前挂着木板 , 头发长出来一些了 , 她的脊背弯得像大字报上常有的问号一样 , 两只手垂到膝盖上…” 许三观走到妻子面前 , 只说了句“我来了” 。
只此一句 , 为之动容 。
相较于《活着》中福贵的故事 , 许三观的故事是那种读着读着就会笑 , 笑着笑着又忍不住掉眼泪 , 甚至会咳出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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