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强制猥亵、侮辱案件司法处理"三难"( 二 )
二是关于公诉、自诉的标准及转换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是部分强制猥亵、侮辱案转定侮辱罪的基本要件,要进行细化,统一标准 。可借鉴2013年《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等界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
三是关于情节的裁量 。细化强制猥亵、侮辱罪中“恶劣情节”的评判标准,在法定刑幅度内明确刑罚档次 。基于实践中和解谅解、认罪认罚、被害人过错等具体因素,从轻、减轻处罚之裁量需要制定原则性方案,保持量刑总体稳定和均衡 。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推荐阅读
- 猥亵男|“永州被踹伤猥亵男”的主治医生回应:雷某某住院期间曾自残
- 猥亵|女学生遭男子猥亵殴打,他出手了!
- 女学生遭男子猥亵殴打,他出手了!
- 法国日新增病例超七千,巴黎强制戴口罩不排除全国再封城
- 官方回应|官方回应妻子遭猥亵丈夫出手被拘 最新进展公布!事件详情回顾
- 妻子被当面猥亵,丈夫伤人被拘后赔偿近20万元,官方回应
- 阿根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连续三天新增过万 社会强制隔离继续延长
- |西海岸新区一男子连续高空抛物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参加|“小甜豆”王承渲资源虐?参加《青2》未出道,还被公司强制奶团
- 畜禽|破解畜禽养殖“滥用药” 青岛启动畜禽健康养殖科创平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