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出售过期食品赚了1.2元,桓台百货大楼收万元罚单!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采访人员 赵远彩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桓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桓台百货大楼因出售过期食品,被处以罚款10000元处罚。
据了解,桓台百货大楼于2019年12月19日购进的8袋面包食品存在过期现象。2020年5月22日,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桓台百货大楼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面包食品已销售5袋,剩余3袋。介于此情况,执法人员对剩余面包食品进行了现场扣押。
【 过期|出售过期食品赚了1.2元,桓台百货大楼收万元罚单!】依据《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桓台百货大楼主动实施召回措施,并无消费者反映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涉案产品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程度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规定的原则。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桓台县百货大楼减轻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10000元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