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袭警?刑拘!

近日,婺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妨害公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光(男,46岁,婺源县大鄣山乡人),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妨害公务|袭警?刑拘!
文章图片
案件回顾
 妨害公务|袭警?刑拘!
文章图片
7月16日19时许,大鄣山派出所民警在大鄣山乡白石源村现场处置一起殴打他人警情。处警民警在将违法嫌疑人胡某光带离现场时,胡某光拒不配合,强行反抗并阻碍民警执法,用嘴巴咬伤处警民警的背部。
 妨害公务|袭警?刑拘!
文章图片
案件发生后,刑警大队迅速介入,对案件展开调查取证。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某光对其阻碍民警执法并咬伤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
 妨害公务|袭警?刑拘!
文章图片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光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妨害公务|袭警?刑拘!
文章图片
 妨害公务|袭警?刑拘!
文章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妨害公务|袭警?刑拘!】来源:婺源公安微警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