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隐瞒已婚事实与他人同居 网上还骗着"第四者"

正义网金华7月27日电(通讯员吴爱晶 吕宇平)男子网恋却不知“女友”早就和他人领过结婚证并有两孩子,同时“女友”还在没有离婚的状态下与第三人同居生活,自己成了“第四者” 。7月24日,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桩奇葩的婚恋诈骗案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王某是江西人,今年27岁,有两个孩子 。2019年5月,她与李某在网上认识,一段时间后二人确定情侣关系 。确定关系之后,王某频频向李某“哭穷”,很快,李某负责起王某的日常花销 。小到一顿早饭,大到添置笔记本电脑、给孩子添置东西,王某都从李某处要钱,而一心奔着结婚去的李某却始终没有察觉到异样 。 
2019年10月,李某的家人在听说王某后,便要求见面谈二人的婚事,王某口头应付之后便以自己要赶回家做直播为由离开了 。在王某住处附近,李某看到另一个男子用车钥匙开了王某的车门,发觉王某可能除了自己还与其他人在交往,于是当即选择了报警 。截止案发,李某被王某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94500多元 。 
经审查,近两年,王某都是和同居男友刘某生活在一起的,二人在东阳市横店镇共同开店做生意,并共同抚养着刘某离异后带着一起生活的孩子 。王某对刘某、李某的说法都是自己也是离异,但事实上,王某在与刘某同居期间,已经与江某领了结婚证,王某的两个孩子也是与江某所生 。 
【女子隐瞒已婚事实与他人同居 网上还骗着"第四者"】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隐瞒自己已婚事实,编造没有钱、需要被害人养等理由,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此外,王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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