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本次传承人申报推荐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 , 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 , 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三)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 , 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 培养后继人才;四)爱国敬业 , 遵纪守法 , 德艺双馨 。
申报推荐材料需要包含:一)推荐表:被推荐人必须如实填写《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二)申报片:能体现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音像资料(5-7分钟 , MP4格式)(三)批准文件:批准被推荐人为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文件 。 四)其它材料:能够证明被推荐人成就的相关文书的复印件;其它有助于说明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
申请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 应向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地区或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经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 , 逐级推荐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单位为省级的 , 直接向相关单位申请 , 由省级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
需要注意的是 , 申报推荐材料需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报送至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台湾同胞申报材料报送至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申报推荐 。
申请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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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申请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
【申请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由孔令绍撰写 , 2010年11月29日于《光明日报》发表 。 由于文中涉及了九代人与孔庙相关的故事 , 故文章发表时编辑将此文改为《代代相传的故事》 。 作者本意是想通过人脉传承这一外壳 , 去反映中国传统文化传承这一深刻内涵 。 这一奇妙构思和新颖创意《光明日报》编辑部倍加赞赏 , 并予以发表 。 文章写孔庙从“金声玉振”坊到“大哉孔子”碑 , 勾勒出一幅孔子思想的绚丽画卷 , 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历经数千年生生不息充满生机 , 从而找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归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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