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首次审议,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二 )


医疗机构应对代煎中药质量负责
【中医药|《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首次审议,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在从业机构和人员管理方面 , 条例草案明确了中西医医师跨类别执业规范 , 规定中医医师可以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从事诊疗活动 。 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可以提供中医服务 。
条例草案对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进行了规范 , 提出 , 医疗机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 , 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并对代煎中药的质量负责 。 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的,应当符合规定的卫生条件,具备合格的仪器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代煎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质量跟踪、追溯、监控体系 。 提供中药配送服务的 , 应当具备开展中药配送的物流条件 , 配备专人负责运输,做好配送过程记录 。

北京联盟_原题为:《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首次审议 , 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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