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民|厅级干部有36套房产却谎称无房 “房叔”被判十八年( 二 )


为了逃避风险 , 确保非法所得资金的安全 , 文民通过各种措施使违法所得"合法化" 。 比如 , 以其女儿名义 , 通过非正常业务流程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存在新加坡华侨银行 , 用以规避名下财产;通过他人代持入股银行投资获利;将非法所得用于放贷获利;以他人名义开设账户理财获利 。 文民通过上述行为 , 既隐蔽处理非法财产 , 又让手里的赃款增值升利 。
对抗组织审查玩"暗战"
2015年 , 文民听说组织要调查自己后仍然心存侥幸 , 用尽"洪荒之力"跟组织玩起了"暗战" 。
文民主动写材料向组织交代问题 , 但所交代材料均没有承认自己涉嫌犯罪 , 而且瞒报个人家庭财产 。 在组织初步核查期间 , 文民先后将涉及举报线索的行贿款予以退还 , 企图减轻法律处罚 , 并与其亲属订立攻守同盟 , 让其亲属或朋友承担其非法财产权属 , 企图蒙混过关 。
文民|厅级干部有36套房产却谎称无房 “房叔”被判十八年。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 , 文民依然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 在回答问题时避重就轻 , 口供反复变化 , 增加了调查难度 , 妄图以自己的小手段抵制审查 。 甚至在庭审期间 , 文民仍百般辩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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