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财产公证这件事,中年人最纠结( 二 )

  一年后 , 两人再度来到公证处 。 这回 , 他们做的是“夫妻财产约定” , 资产发生比较大的变化 , 尤其是有数套房产的买卖 。 双方约定 , 公司和投资项目依旧归女方 , 但有一套在女方认识男方后购买的房产 , 约定共有 。

  黄昏恋中的财产约定

  7月27日上午9点多 , 国立公证处的二楼公证大厅已经排起了长队 。 这时 , 来了一对老伯老太 , 手搀手走进来 , 公证员迎上去 。

  两位老人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我们能不能做婚前财产约定?”

  公证员细问后得知 , 两老各有子女 , 各有房产 。 老伴都是早年去世 , 他们是老年大学认识的 。 老太太的房产在老伴去世后 , 就给了大儿子 。 原本 , 她自己也是和大儿子一家住一起 。 现在 , 打算婚后搬到老伯家住 。

  老伯有个女儿 , 自有家庭和房产 。

  公证员说:“你们二老其实不用做婚前财产约定 。 因为婚后你俩的资产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 就是把婚前各自的财产说说清楚 。 我建议你们做遗嘱公证更方便 , 索性明确自己的财产归谁 。 ”

  老伯说:“房子我还是给女儿吧 , ”他低着头像个犯错的男孩 , “但婚后开销都算我的 , 我退休金比你高……”说到这里 , 老伯头才抬起来 , 迎上了老太太的目光 。

  公证员事后跟采访人员说 , 老夫少妻或者黄昏恋老来伴 , 来做婚姻财产约定比较多 。 双方也都没有任何别扭和不舒服 , 都是坦荡荡的 。 老夫少妻 , 年轻的妻子也知道不可能把他前半辈子的打拼成绩都归我;而老年人再婚无非求个老来伴 , 但财产还是想给自己的子女 , “他们对财产约定有心理预期” , 倒是那些中年人最纠结 。

  房产升值了 , 他们却分手了

  这个故事里的他 , 前前后后咨询了好几次 , 公证一直没有办 , 倒和公证员成了好朋友 。 最近 , 他来电说:“我们分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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