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包装拟出新规: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 保健品明示“不是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 , 该局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 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红星新闻注意到 , 《办法》明确 , 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 , 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 。 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 , 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是药物 , 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 , 应当在食品标识上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 。
欢迎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 并于2020年8月2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 , 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scszhc@samr.gov.cn , 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820) , 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包装拟出新规: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 保健品明示“不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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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包装拟出新规: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 保健品明示“不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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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包装拟出新规: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 保健品明示“不是药”】编辑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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