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广州拟要求隐患井盖设施最晚36小时内修复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梁怿韬

7月29日 , 采访人员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 , 广州市计划今年内将原《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试行办法》 , “转正”为《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 。 伴随办法转正 , 一些井盖设施管理规范 , 将有所提升 。
根据《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广州拟对设置在不同环境的井盖设施进行设置鼓励 , 鼓励在沥青路面使用可调式防沉降井盖设施 , 在水泥路面使用直承式井盖设施 , 在绿化带和人行道使用填充式井盖设施 。 鼓励对有一定深度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井盖设施安装防护网 。 如上述规范最终通过 , 或能缓解广州部分道路井盖设施与路面不持平 , 强度不够等问题 。 为防范“沙井吃人” , 广州不少井盖设施 , 如今已设置防护网 , 防井盖意外打开叠加人员意外堕入事故 。 为进一步防范井盖设施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 征求意见稿作出了对已停止使用的权属不明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井盖设施 , 由区井盖设施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采取临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经公告仍无法确定产权所有人的 , 采取填埋等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的安排 。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发现或收到井盖设施缺损信息后 , 应当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并在6小时内完成补缺和修复;因作业条件限制 , 不能在6小时内完成的 , 应当在36小时内补缺和修复 。 按照征求意见稿意见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井盖设施缺损情况的 , 有权拨打“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向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井盖设施行业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区井盖设施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 , 有条件的可以设置警示防护设施 。
据悉 , 《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属于2020年广州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年内审议项目之一 。 广州市拟通过该管理办法 , 解决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 , 解决权属不明存在安全隐患的井盖设施的处理问题 , 解决政府部门对缺损井盖设施的应急兜底处置问题 。

【安全隐患|广州拟要求隐患井盖设施最晚36小时内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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