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保障地下空间合理利用!岛城出台《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地下空间是重要的资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 , 土地资源日趋紧张 , 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 可以有效提高土地资源价值 , 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 , 我市的地下空间开发规模逐年快速增长 , 功能类型也向多元化、复合化发展 。但是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管理体制、资源普查、信息化建设、统筹开发利用等方面仍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
今天下午(31日) , 爱青岛采访人员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 ,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19年启动了《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 。根据工作部署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 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等相关部门 ,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在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及社会公示的基础上 , 学习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关于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先进经验 , 起草了《条例》(草案) , 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后 , 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已于2020年3月31日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 于2020年6月12日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 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
《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 结合本市实际 , 围绕地下空间资源综合有序利用 , 对管理体制、规划、用地、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开发利用全流程进行了系统规定 , 共六章三十九条 。现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 , 不再重复规定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体制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 需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条例》明确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领导 , 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 协调解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 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
地下空间基础信息调查以及信息平台建设
目前我市有关部门建立了地质资源、地下管线、轨道交通等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 但尚未实现资源共享 , 难以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因此 , 《条例》规定 ,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下空间普查 , 对地下空间的自然状况、资源条件、地质环境、利用现状及开发利用制约因素等进行调查与评估 。有关部门和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涉及地下空间的普查成果、规划建设管理、档案管理等信息及时纳入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 实现地下空间信息共享和动态维护 , 并符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 。相关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 。
地下空间的规划用地管理
为积极推进地下空间规划工作 , 发挥规划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引领作用 , 青岛市亟需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 , 建立完善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条例》明确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 并对规划的定位、内容、深度、编制主体等进行了规定 , 作为指导全市地下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 。各区(市)编制涉及地下空间安排的详细规划 , 应当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 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项控制指标提出规划控制和引导要求 。同时《条例》立足青岛特色 , 要求规划对近岸海域下的空间利用作出统筹安排 , 合理确定海域下空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 预留建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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