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偷百来块钱也要追究


百来块钱被偷了 , 案值不大 , 但也是老百姓的辛苦钱 , 关系着市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
群众利益无小事 , 小案也要全力办 。 珠海公安一直重视民生小案的处理工作 , 全力让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7月29日下午 , 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一栋正在装修的楼房内 , 发生了一宗案值一百多元的盗窃案 。 六乡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认真调查 , 当场抓获盗窃嫌疑人陈某某(男 , 32岁) 。
盗窃后留在原地扮无辜
当日 , 几名装修工人来到工地施工 , 工人们来的时候就见陈某某坐在一楼大厅处 , 还以为是老板找来的监工 。 工人们像往常一样 , 将自己的随身物品放在一楼的房间内就开始工作了 。
中途工歇时 , 一名工人发现自己包里的钱和烟都不见了 , 而坐在一楼大厅的陈某某还在 , 财物怎么没了?工人立即报了警 。
民警赶到现场开始调查 , 一直坐在大厅的陈某某看到民警询问工人是否看见可疑人员时 , 他主动上前说:“我一直坐在这里 , 都没看到有人来过 。 是不是他们自己搞丢了啊?”
“你是干什么的?”民警反问 。 陈某某说自己只是在这里休息一下 。 不是屋主 , 却一直呆在施工现场?民警继续追问 , 陈某某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 , 嫌疑越来越大 。 随后 , 民警将陈某某带回六乡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
珠海市公安局|偷百来块钱也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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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指认盗窃现场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原来 , 当日陈某某无事闲逛 , 经过装修楼房时看见一楼大门敞开 , 就进去歇脚休息 。 他发现工人们到场后将随身物品随意地放在一楼房间 , 也未对自己多加询问 , 便趁着工人们去二楼工作的时候 , 溜进房间 , 在一个黑色提包内找到一百来块钱和一包香烟 。 担心工人发现被盗并怀疑自己 , 陈某某决定留在现场假装不知情 。 他将盗窃来的财物藏在旁边巷子里 , 自己继续回到一楼大厅闲坐 。 没想到很快就被民警识破 , 调查取证后 , 斗门警方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
普法时间
【珠海市公安局|偷百来块钱也要追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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