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三五互联网红并购案现罗生门:称不存在“不可告人的目的”之情形( 三 )


“三五互联目前无法发行股份支付本次重组交易的支付对价 , 也无法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 , 而三五互联自身的支付能力实在有限 , 即使三五互联以全现金进行收购 , 其履约能力仍然是存疑的 。 对此 , 我方也曾多次发函要求三五互联进行本次重组交易的后续安排的说明 , 然而三五互联却始终没有提供具体的说明安排 。 ”上述《声明》显示 。
三五互联:不存在借助重组交易拉升股价的情形对于重组终止的原因之一 , 三五互联称:“标的公司存在收入确认单据不全和电商业务收入真实性、平台业务结算方式由净额法变为总额法造成的收入成本跨期、年终奖跨期计提、科目账务处理较为混乱影响报表科目、诉讼事项导致或有负债、通过第三方支付网红签约和业务费用等不规范事项存在可能影响上市公司判断的相关风险 。 ”
三五互联表示 , 上海婉锐网红IP的孵化费用按照5年摊销、未进入当期期间损益;上海婉锐的坏账计提政策与三五互联有差异 。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 , 其2019年度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156.38万元 。 但仅上述两项会计处理调整 , 合计对标的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超过30% 。 ”三五互联在公告中称:“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层初步判断标的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备忘录》中所承诺的不低于3000万元预计将有较大差距 。 ”
每日经济新闻|三五互联网红并购案现罗生门:称不存在“不可告人的目的”之情形
本文插图

图片来源:三五互联公告截图
上海婉锐方面则提起了诉讼 , 要求三五互联解除协议、支付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 落款为上海婉锐的《声明》称:“我方在与对方多次谈判协商未果后 , 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 。 ”
每日经济新闻|三五互联网红并购案现罗生门:称不存在“不可告人的目的”之情形
本文插图

图片来源:网星梦工厂微信公众号截图
三五互联公告显示 , 上海婉锐方面在《起诉状》中称:“被告多次以未完成尽职调查为由拖延整体重组交易进度 , 实际并没有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的意图 , 而是借助与原告重组交易的名义拉升股价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 ”
三五互联表示 , 自启动重组事项以来 , 三五互联的相关人员一直在规范地办理重组相关事务;不存在交易对方所称的“多次以未完成尽职调查为由拖延整体重组交易进度 , 实际并没有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的意图 , 而是借助与原告重组交易的名义拉升股价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之情形 。
三五互联在公告中称:“公司面临的后续事务主要是 , 厘清导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责任归属 , 追讨已支付的500万元定金(保证金) , 妥善处理与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先生可能发生的诉讼 。 ”
每日经济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