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背后藏着赌博平台 37人涉案3700余万元获刑

是网游?还是赌博?检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借助网游开设赌场的犯罪 。此案的成功办理确立了类案查办标准—— 
这款网游背后藏着赌博平台 
网游背后藏着赌博平台 37人涉案3700余万元获刑
文章图片
 

姚雯/漫画 
2020年7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涉案被告人达37人 。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鉴振出庭支持公诉 。早在今年2月,李鉴振办理的“巅峰捕鱼”开设赌场案宣判,该案确立了此类案件的证据规格和认定标准,为后续一系列类案的办理提供了经验 。 
提前介入 
准确把握案件定性 
2019年2月,上海嘉定警方发现,一款名为“巅峰捕鱼”的App游戏存在赌博行为,遂立案侦查 。但实际上“巅峰捕鱼”是一款经许可上线运营、拥有众多正常玩家的网络游戏,它怎么成了赌博平台?由于涉案人员众多,犯罪模式新颖,嘉定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全程引导侦查取证,成功办理了这起上海市首例游戏公司和外部代理共同利用网络游戏虚拟场景开设赌场案 。 
李鉴振翻开案卷,研究起案情 。2016年上半年,沈某组建团队研发了一款叫“巅峰捕鱼”的游戏软件,同时在嘉定区注册成立A游戏公司,以该公司名义申请软件著作权、游戏版号并上线运营 。2018年3月,由沈某出资,骆某等人注册成立B游戏公司,将“巅峰捕鱼”项目团队整体转至B游戏公司,由B公司对游戏进行日常维护和经营,并雇用多人负责公司运转 。 
2018年,沈某、骆某搭识了何某,约定由何某在游戏内组建公会 。2018年5月,何某出资设立C公司,招募雇用主播、客服等工作人员,在直播平台宣传推介该游戏吸引玩家 。但与正常玩家自己充值买装备玩游戏,继而升级账号等级的方式有所不同的是,这个游戏还有别的“玩法” 。 
何某通过自己充值、从他人处购买等方式,获取了数量众多的VIP账号,这些账号每天可被分配一定数量的金币 。何某等人以日租金2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将账号出租给部分“玩家” 。何某等人与这类“玩家”约定,待账号内金币数量达到1000万,他们会以每100万金币兑换18元至23元的比例,用现金向“玩家”回购金币,即兑现筹码 。此外,何某通过自己在游戏中赢得、从他人处收购等方式,获取大量不同品种的道具弹头,同样以出售道具方式接受投注,以回收道具方式兑现筹码 。 
李鉴振对这种“游戏模式”进行分析,他认为可以构成赌博行为 。具体而言,可以归纳为“接受投注”“随机事件”“退币退分”三个环节 。出租账号、出售道具弹头就是“接受投注”;金币、弹头就是可供下注的筹码;游戏中虚拟的捕鱼场景就是“随机事件”;回收账号、回收道具弹头就是“退币退分”、兑换筹码 。玩家如果在游戏中实现了金币增加,在归还账号时就能盈利,反之就亏本 。 
“举个例子,某个‘玩家’用150元租了何某一个有800万个金币的VIP账户,然后利用捕鱼游戏这个随机事件增加或减少筹码,最后再将筹码兑换成现金 。如果‘玩家’将金币增加到1800万个,那么何某以每100万金币兑换20元的标准来兑换的话,就要兑换他360元,这个‘玩家’就赢了210元 。反之如果‘玩家’使金币减少或者无法增长到1000万,那他就输了钱 。” 
【网游背后藏着赌博平台 37人涉案3700余万元获刑】因此,C公司利用网络游戏搭建的虚拟场景,通过账号、道具的租售等方式接受投注,采用回购道具的方式向赌徒兑现人民币,构成了开设赌场犯罪 。接受这种“玩法”的“玩家”实际上就是赌徒 。正常玩家虽然也有充值获取金币或者道具弹头交易,但无论这类虚拟货币如何变化,都不会转化成现金收益 。因此,正常玩家不是赌博行为 。 
2019年4月,骆某、何某等20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准逮捕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