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背后藏着赌博平台 37人涉案3700余万元获刑( 二 )


顺藤摸瓜 
揪出游戏公司的幕后黑手 
何某等C公司的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已无异议,但B游戏公司除骆某以外的相关人员是否也应该对何某等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起初,公安机关是以“平台责任”为由将B游戏公司相关人员抓捕归案的,认为B游戏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明知有人在利用“巅峰捕鱼”游戏搭建的虚拟场景开设赌场,应当制止却未采取封号等有效措施 。 
李鉴振在梳理在案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时发现,B游戏公司除每月支付120万元的推广费外,还会不定期出现固定金额为50万元的转账,转账时间十分值得推敲 。而在B游戏公司“财务群”的聊天记录中,经常出现类似“回收×××弹头、金币,价值×××元”的记账 。每当出现这种数据时,财务就会向C公司汇款50万元 。李鉴振抓住这个细节展开讯问,成功突破 。原来,B游戏公司不仅是疏于游戏巡查和平台监管,更是以支付推广费的名义为C公司回收道具提供资金支持 。 
根据我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关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兑换其他单位的产品和服务,更不能兑换法定货币 。如果直接向散客玩家提供道具回收服务,则明显违反前述规定,游戏本身就具有了赌博属性 。 
“这正是B游戏公司的狡猾之处 。”李鉴振道,B公司将C公司作为“防火墙”,通过其在台前向散客玩家回收道具,自己则作为幕后,为C公司开设赌场行为提供资金支持 。 
因这一重要证据的突破,嘉定区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追捕沈某等多名涉案人员 。 
分化整合 
准确认定赌资数额 
那如何区分赌资下注与正常充值,准确认定赌资金额? 
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李鉴振引导公安机关利用技侦手段,通过对游戏反复研究,确定赌徒玩家在游戏中获得筹码的方式,再通过对后台数据的筛选,最终认定赌资金额为3700余万元 。 
至此,此案的疑点和难点均已突破 。嘉定区检察院以沈某、骆某等26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经审理,认定本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对指控事实予以确认 。 
2019年12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沈某、骆某等2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沈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0年2月2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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