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人脸识别立法研究( 二 )


建议把个人信息分为几种类型 , 针对每一个滥用的种类 , 分别从民事立法如侵权责任法 , 以及行政、刑事立法等方面进行规制
张凯伦、王倩在《公民与法(综合版)》2019年04期《“人脸和指纹都在裸奔” 个人生物信息期待立法保护》一文中认为 , 当前个人生物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 散见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和国务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中 , 远未形成完整体系 。 建议把个人信息分为几种类型 , 需要将那些滥用的个人信息厘清 , 针对每一个滥用的种类 , 分别从民事立法如侵权责任法 , 以及行政、刑事立法等方面对它进行规制 。 我们未来的立法 , 如果不从这个方面去努力 , 仍然试图按照传统的思路去保密、防止泄露 , 那么我们的问题永远得不到真正的解决 。
【立法|人脸识别立法研究】(栏目主持: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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