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中小投资者维权门槛降低 投保机构面临新要求( 二 )


对比来看 , 此次《规定》中对投资者提交材料的范围扩大 , 降低了投资者维权门槛 。

投保机构面临新要求
另外 , 《规定》中还谈到 , 符合权利人范围但未参加登记的投资者提起诉讼 , 且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与代表人诉讼生效判决、裁定所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相同的 , 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诉讼请求后,裁定适用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 。 适用已经生效裁判的裁定中应当明确被告赔偿的金额 , 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
正如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对媒体所述 , 对于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者、害群之马 , 不仅要让他被罚得倾家荡产 , 更要让他赔得倾家荡产 。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的同日 , 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 , 强调了投保机构的诸多责任 。
投资者保护机构目前有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 。 据证监会规定 , 投资者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工作机制 , 明确内部职责分工 , 配备必要的人员、经费及信息技术设施等保障 。
此外 , 证监会的规定中还谈到 , 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等可以根据自身职能 , 按照司法协助程序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在特别代表人诉讼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 在证据核查、损失计算及赔偿金分配等方面提供支持配合 。
同时 , 投保机构的设立并非仅仅依赖于官方力量 , 民间力量同样值得重视 。 刘海峰表示 , 规范资本市场 , 维护投资人权益 , 还可通过引导、支持市场力量设立投资者保护机构 , 为中小投资者维权提供服务 , 形成新的高端服务和需求 , 从而消除资本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 , 形成良性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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