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南充3死1伤命案嫌疑人被判死刑:因玩笑怀恨报复,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二 )


  • 同时查明,冯某臆想其二嫂拿钱让张某转交给自己,并误认为张某居住在其隔壁楼,但一直未见到张某,便认为张某要黑吃他的钱,由此对张某怀恨在心。
  • 据冯某供述,他之前和赵女士关系还可以,经常一起喝酒。年初吃饭跟赵女士开过低俗玩笑,当时赵女士没说什么,他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但不久后听到风言风语传出,大意是说他长得丑,没得本事没得钱,还想和赵女士耍朋友之类等。
    据认识冯某与赵女士的街坊证实,冯某曾与赵女士开玩笑,后赵女士嘲讽冯某,冯某为此讨厌和反感赵女士。据冯某供述,杀害赵女士是因对方长期散布关于他的一些不好的言语;杀害赵女士的哥哥赵某,是他以为其是赵女士的男朋友,而对方当时在门口挡着他。
    实际上,另一对受害人李某某夫妇,并不在冯某当晚行凶计划之内,他的真实目标是张某,但误将李某某夫妇当作张某父母。
    张某后来告诉民警,他虽认识冯某,但彼此之间没有交往和经济往来,也没有矛盾纠纷。冯某的弟弟和其二嫂亦证实,2019年12月,冯某通过弟弟拿了1300元钱给二嫂,让其帮忙缴纳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但其二嫂没有通过张某向冯某转交1000元钱。
    事后,检方指控冯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相关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前科:
    曾因抢劫、伤害父亲致死两次获刑
    邻里称其性格孤僻
    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1988年,冯某曾因犯抢劫罪获刑1年6个月,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3年。
    冯某的亲人证实,其家族没有精神病史,冯某在上世纪70年代末到某工厂上班,后因家庭纠纷将其父亲伤害致死被判刑13年。刑满释放后靠打工和吃低保为经济来源,其低保卡由其二嫂代为保管。在熟悉冯某的亲人和街坊四邻印象中,冯某个性较孤僻,平时说话喜欢东拉西扯,长期酗酒,喝酒后几乎无法交流,易耍酒疯。
    据四川惠诚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专业方法对冯某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冯某属于饮酒后犯罪,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故意用刀捅刺他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3人死亡、1人重伤2级,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冯某在较短时间内持刀捅刺他人致3人死亡1人重伤,其中两被害人均属一刀毙命,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严惩。
     获刑|南充3死1伤命案嫌疑人被判死刑:因玩笑怀恨报复,曾伤害父亲致死获刑13年
    文章图片

    ↑冯某指认现场摄影 杨烈
    日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属相关费用共计15万余元。
    8月3日,红星新闻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该案正在死刑复核中。
    吴彪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王超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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