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审判业务专家:强奸案中证据冲突时应如何采信( 二 )


(一)时间方面
思想与行为应当具有一致性 。认定妇女是否同意与某一男人发生性关系 , 只能以性行为发生时被害妇女的主观心态为标准 , 事前的同意与事后的同意均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 。比如说男人以谈恋爱为名与女子发生性关系 , 女子识破真相后反悔 , 不成立强奸罪 。因为在性关系发生时 , 女子是同意的 。但有两点例外:一种是在卖淫嫖娼活动中 , 因价钱的问题 , 妇女反悔 , 不愿向该男人卖淫 , 男人强行实施的 , 不能以强奸论 , 因为这里并不是对人身权的侵犯 , 而仅仅是在金钱上的争议 , 并没有侵犯妇女的性权利;另一种是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 , 但事后并未告发 , 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 , 一般不宜以强奸论处 ,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 , 妇女的意志发生了改变 , 认可了男人的行为 , 由强奸转化为通奸 。
(二)手段方面
被害妇女是否同意与被告人有无强制手段并无必然联系 , 也就是说 , 强奸的手段并非都是强制手段 。在强奸罪的手段中 , 暴力手段是对身体的强制 , 胁迫是对精神的强制 , 但是其他手段不一定具有强制性 , 比如利用或者假冒治病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 冒充妇女丈夫进行奸淫 。
(三)被害妇女的反应
一般情况下 , 面对强奸犯 , 被害妇女都会进行不同程度的反抗 。[4]但是认定强奸罪 , 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 , 对妇女未反抗或者反抗不明显的 , 要具体分析 , 精心区别 。只要行为人使被害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境地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 就应构成强奸罪 , 而不论妇女是否反抗 。而且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一个质的区别 , 而不应当从量上进行分析 , 也就是说 , 违背妇女意志的程度不影响定罪 , 只有当妇女是基于同意或者无所谓的态度而没有反抗或没有明显反抗时 , 才可以认定没有违背妇女意志从而排除强奸犯罪 , 否则就不能断然认定不构成强奸罪 。
三、认定强奸罪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审理强奸案的难点不是定罪问题 , 只要事实成立了 , 定罪往往就水到渠成 , 困难的是对事实的认定 。与其他案件相比 , 强奸案的事实较难认定 , 被害人与被告人往往作出截然相反的陈述 。这是因为:(1)强奸罪的实质要件——违背妇女意志难以把握 , 不同于伤害等犯罪具有明显的外部特征 , 认定他人心理本身就是个难题;(2)强奸案往往作案过程较为隐蔽 , 难以有其他证据相佐证;(3)“奸从妇人口”的观念使有些妇女坚信 , 无论事实如何 , 只要自己一口咬定 , 就能置被告人于死地;(4)随着DNA技术的应用 , 已经断决了犯罪分子否认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出路 , 在性行为不容否认的情况下 , “被害人自愿”成了被告人唯一的救命草 , 据此垂死挣扎 。
实践中 , 被害人为了表明自己不愿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 , 常用的指控理由为:(1)我本不同意 , 但是害怕他 , 就忍辱屈从;(2)害怕传出去影响名声 , 遭人笑话 , 没敢张扬;(3)进行了反抗 , 但是力量有限 , 只可放弃反抗;(4)我顺从地满足他 , 只是为了稳住他的情绪 , 害怕他走向极端 。
针对被害人的指控 , 被告人往往根据不同的案情 , 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辩解 。(1)与被害人一直有不正当两性关系 , 这一次被害人仍然愿意;(2)被害人有获利企图 , 后因目的未逞 , 就告发;(3)双方一直关系较好 , 我提出要求时 , 她并不反对;(4)她如果不同意 , 完全可以离开或呼救 , 但是她并没有 。
双方的以上争辩往往真假难辨 , 如果审判人员不能很好地分析判断 , 将难以认定案件事实 , 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 。对于那些有明显的暴力行为的强奸 , 或者被害人进行明显反抗的强奸 , 一般不难认定 , 当事人双方一般也没有争议 。难以认定的是那些同意与否不明显的案件 。常见的是那些发生于互相认识的男女之间的性行为 , 尤其是半推半就型的案件 。这就需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 , 性行为是在何种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 , 事情之后双方的态度怎样 , 又是何种情况下告发的等事实和情节 , 认真审查清楚 , 作全面的分析 , 不是确实违背妇女意志的 , 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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