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官发挥检察智慧巧解房屋买卖纠纷连环案( 二 )


2020年4月初,第六检察部专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分析研究了案情 。经过分析讨论,检察官认为,朱千山是房屋实际所有人,有权出售涉案房屋 。刘敏兰不但支付了全款,而且已经入住,朱千山已收到全款,说明这个房屋买卖合同不仅有效,而且已得到实际履行,只剩下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附随义务尚未履行 。 
那么朱晓田的去世,对于合同履行有障碍吗? 
郭勇辉认为:“付款完成后,虽然名义上的出售人死亡,但朱千山还是具备以权利继受人身份履行过户义务的条件 。” 
所以,郭勇辉和同事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可以对此案的二审生效判决和两份生效调解书予以抗诉或者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 
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还要给检察官送锦旗 
在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形成统一意见后,检察官们还面临着一个疑虑:对一个生效判决、两份生效调解书涉及的三个案件提起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真的是最优选择吗?如果不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还有什么选择呢? 
2020年4月初,第六检察部邀请原审法院的承办法官和有关负责人,就此案专门召开了一个协调会 。 
第六检察部主任陈子龙在协调会上表示,刘敏兰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 。陈子龙说,登记权利人生前已出售的房产,是不能再纳入遗产的范畴由继承人继受的 。所以朱千山将已经卖给刘敏兰的房屋,通过法院调解确认新的产权人,以此对抗卖出房屋的交付履行,不仅有违诚信,而且有悖法理 。 
但考虑到检察监督要抗诉三个生效的判决与调解案件,在诉讼程序上颇费周折 。为此,陈子龙表示,最经济便捷的方案,是以刘敏兰提起的损害赔偿之诉为契机,彻底了结双方之间的争议 。 
陈子龙他们的意见受到法院的重视和采纳 。2020年6月,法院以房屋评估价为基础,判决朱千山赔偿刘敏兰违约损失248万元 。 
“刘敏兰对此很满意,不仅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撤回监督的申请,还要给我们送锦旗 。”陈子龙说 。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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