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各高院应推动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惩戒工作规则

南都讯 采访人员刘嫚 发自北京 8月4日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要求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积极推动在省级层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 进一步规范惩戒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 , 配合制定本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惩戒工作规则 。
《实施意见》提出 , 要健全法官惩戒工作程序 , 完善调查发现、提请审查、审议决议、权利救济等程序规则 , 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障有机统一 , 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 , 细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责任划分标准 , 提高法官惩戒工作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
【最高法:各高院应推动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惩戒工作规则】为理顺法官惩戒调查与纪检监察调查的关系 , 《实施意见》要求 , 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发现法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 , 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的 , 应当及时移送 。 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对法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的 , 法官惩戒委员会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审查意见 , 供纪检监察机关参考 。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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