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洛阳:购房6年未办证、房款疑遭挪用,记者采访房管部门遭遇三科室5次推诿( 二 )


此外 , 杜洪飞向记者明确表示 , 开发企业的该笔监管资金没有出现问题 。
记者:会不会出现被法定代表人私下挪用监管资金的可能?
杜洪飞:这个不清楚 , 不能胡说 , 我不知道 。 经营不善 , 这种情况多了 。
记者:如果浙商科技园违规预售 , 那么违规预售所得的购房款是不是要被房管部门全部罚没?
杜洪飞:我们了解到 , (法律)没有这一条 。
而记者查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得知 , 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在两次修订中 , 均明确规定 , “违反本条例规定 , 擅自预售商品房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 , 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 ”
记者之前刊发的报道中也曾提及 , 2014年 , 浙商科技园涉及违规预售的房屋近百套 , 仅少部分购房者交纳的是2万元订金之外 , 多数购房者交纳了20余万首付款 。
房屋预售|洛阳:购房6年未办证、房款疑遭挪用,记者采访房管部门遭遇三科室5次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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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浙大科技创意园一期5号与7号楼
【结果】监察大队说处罚卷宗在政策法规科 , 政策法规科直接否认

依照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监察大队的说法 , 多年前就曾对浙商科技园违规预售进行过处罚 , 那么当年是否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处罚?记者来到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六楼的政策法规科 , 希望能查阅到当年的卷宗 。
然而政策法规科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 , 只有房改房的系统在他们这里 , 没有违规预售处罚的卷宗 , 建议记者能到监察大队查询 , “卷宗都在监察大队 。 ”
至此 , 浙商科技园违规预售是如何处罚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挪用了监管资金?依旧毫无结果 ,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脱责任 , 甚至说法“打架”究竟是在回避什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将为您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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