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地下执法队”垄断客运线路,检察建议促交管部门履职

南都讯 采访人员刘嫚 发自北京辽宁省鞍山市一黑社会组织成立“地下执法队” , 长期“垄断”客运线路 , 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公安机关整改 。 8月5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 上述案例入选其中 。
黑社会抢夺客运市场、掠夺经济利益
【黑社会“地下执法队”垄断客运线路,检察建议促交管部门履职】一起优秀检察建议案例显示 , 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在审查罗某某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中发现 , 2005年罗某某开始着手抢夺客运市场 , 掠夺经济利益 , 为了达到垄断岫岩至新甸等客运线路的目的 , 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 罗某某在客运线路上成立了一支听从号令的非法队伍 , 排挤、打压同线路经营者 。 罗某某指使同案犯 , 采取加车、押点、卸客、不许停车等客等非法手段 , 强行买卖客运线路 。
2006年6月 , 罗某某注册成立了公司 。 2007年1月 , 罗某某曾因更改营运客车时间的无理要求被客运公司拒绝后 , 对客运公司经理进行殴打 , 被处罚后仍不思悔改 , 通过在客运线路上巡查护线、蹲守威慑、拦截堵截等方式打砸出租车 , 辱骂殴打司机 , 强行卸载乘客 , 在客运市场建立了“黑秩序” , 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认为 , 罗某某以自己成立的客运公司为依托 , 成立“地下执法队” , 长期“垄断”客运线路 , 排挤同行 , 采用辱骂殴打、蹲守威慑、追逐堵截的方式 , 建立客运市场“黑秩序” , 垄断节假日加车 , 致使城乡道路旅客运输秩序遭受严重破坏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没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垄断”客运线路的发生 , 未能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存在行业管理漏洞 , 因此有必要制发检察建议 。
检察建议促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强化行业监管 , 减少和防范损害客运秩序行为的发生 , 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向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 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活动 ,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 建立完整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制度 , 保证道路交通运输在规章制度的保障下有序运行 。
同时 , 检察机关还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 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一步延伸 。 一方面加强日常管理 , 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一方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 , 提升治理能力 , 完善治理体系 。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 , 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了整改 。 对于易发生垄断市场、垄断线路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 对客运站班子进行调整 , 免去原客运站站长、原客运站党支部书记、原驻站办主任职务 。 交通运输部门还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执法行动机制 , 通过设卡驻点检查、流动巡查等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营运活动 。 截至回函时 , 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 , 执法车辆600余台次 , 检查车辆5000余台次 。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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