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招远首个!男子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人被拘留

【 电动|招远首个!男子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人被拘留】 胶东在线8月5日讯(通讯员 陈峰) 8月3日上午,黑龙江籍男子魏某因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人被招远交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成为招远市因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人被拘留的第一人。
近日,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三轮车载人引发的交通事故,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招远交警强力推进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8月3日上午9时许,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逻期间,在文三线西宋家路口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人魏某,男,32岁,黑龙江人,被查时所驾三轮车后车厢拉载着不少木头框架,一名女子就坐在后车厢的马扎上,并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最终,魏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规载人,被处以罚款45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三轮车被依法扣留。这也是招远市因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被拘留的第一人。
三轮车结构简单,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在下坡、超载等情况下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结构简单,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而且,由于此类车辆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目前,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绝大多数都属于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这类车辆,上路行驶要依法悬挂号牌,驾驶人也需要有相应准驾资格。为了更好地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避免悲剧上演,招远交警将持续严查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获,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坚持做到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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