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回家的路,他“走”了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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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 , 他“走”了二十七年
江西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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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回家的路,他“走”了二十七年】
8月6日 , 张玉环在和自己的儿子学习用智能手机通话 。 新华社采访人员胡晨欢摄
时隔近27年后再相见 , 母亲与儿子久久伫立 , 一时不敢相认 。
一阵迟疑之后 , 张玉环和83岁的老母亲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 他说 , 从26岁到53岁 , 9000多天的等待 , 实在太过漫长 。
今年8月4日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 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 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随着这一判决 , 张玉环回到阔别近27年的家乡——江西省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 , 见到魂牵梦萦的家人 。
三次被判死缓
1993年10月24日 , 两个男孩失踪的消息打破了张家村的平静 。 次日 , 孩子们的遗体在村附近的水库中被发现 。
遇害的两名男童分别只有6岁和4岁 , 警方的法医学鉴定书显示 , 他们均为死后被抛尸入水 , 年纪稍大的男孩是绳套勒致下颏压迫颈前窒息死亡 , 另一名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
26岁的张玉环被认定是“杀人嫌犯” , 主要依据是:两份有罪供述 , 一个麻袋、一条麻绳和两道伤痕 。
警方发现 , 在抛尸现场提取到的一个麻袋和张玉环穿过的工作服 , 都是黄麻纤维 。 张玉环左右手各有一道被认定为“手抓可形成”的伤痕 , 怀疑是男童遇害时挣扎留下的 。
1995年1月26日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判处张玉环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一审宣判后 , 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江西高院撤销原判 , 发回重审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后 , 于2001年11月7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随后 , 张玉环再次向江西高院提出上诉 。 但这一次 , 江西高院驳回上诉 , 维持并核准原判 。
法院认定张玉环因生活中的一些小摩擦 , 用手掐、绳勒致6岁的男孩死亡 , 为灭口又将4岁的男孩掐死 , 将遗体装进麻袋后抛尸水库 。
张玉环案的出庭辩护律师尚满庆指出 , 作为重大死刑案件 , 张玉环案在一审时尚有法律援助律师 , 但在2001年对张玉环极为重要的终审刑事裁定中 , 却无律师为之辩护 , 这有违程序正义 。
数百封申诉信
对于张玉环的家庭来说 , 1993年并不太平 , 也是在那年 , 他的父亲去世 。
2020年8月5日清晨 , 张玉环和家人上山为父亲扫墓 。
“爸爸 , 我回来了 , 清白地回来了 。 ”张玉环跪在墓碑前磕了几个重重的响头 , 伤心着“子欲养而亲不待” 。
对自身清白的坚持、对父母妻儿的愧疚、对与家人团聚的渴望让张玉环20余年来坚持写申诉信 , 累计四五百封 。
“一封申诉信通常要写七八张纸 , 还得写三份 , 要寄给不同的部门 。 ”因为用眼过度等原因 , 在狱中张玉环的视力急剧下降 。
漫长的等待 , 并没有动摇张玉环及其家人的信念 。
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 , 坚信弟弟不是杀人凶手 。 他曾经告诉弟弟 , 如果是你做的 , 你就该死 , “他说他没有 , 我相信他 。 ”
一句相信 , 只有初中文化的他从此替弟弟踏上了漫漫申冤路 。 20多年来 , 他每个月都要去法院 , 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就去了6次 。
“他为我的事跑得头发都快全白了 , 申诉信也写了三四百封 。 ”张玉环紧紧握住兄长的手 , 这样的兄弟情让一名法官也深受触动 , 他对张玉环说 , 你有一个好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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