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开启"预防、督察、严管"内部监督新模式( 二 )


检务督察专司内部监督,树立的是“应当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监督指出并督促整改就是渎职”的理念,较真于小错,着眼于预防,用适当的提醒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保护 。
“预防、督察、严管”,就像是海淀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的“三叉戟”,三管齐下,切实做到“敢监督、善监督”,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内部监督助力提升业务执法水平,为检察中心工作的运行保驾护航 。罗猛表示,面对服务于检察中心工作的目标,督察人员素质也要与时俱进,努力做到懂法守纪,增强说理性;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求真务实,确保可信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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