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佛山人注意!港澳入境管理措施有新调整( 二 )


2.入境后无正当理由没有按照申报路线行驶的;
3.入境后无必要理由与其他人发生直接接触、进入公共场所以及自行安排在深留宿过夜的;
4.完成跨境运输任务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境的;
5.对运输作业任务、个人健康状况申报信息和核酸检测材料弄虚作假的;
6.在口岸通关环节 , 因违反卫生检疫、出入境管理和反走私规定 , 被海关、边检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 情节严重的;
7.在内地作业期间 , 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公安、道路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 情节严重的;
8.有香港疫情高风险地区暴露史或接触史的;
9.发生其他不遵守广东省、深圳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的行为的 。
以上服务保障措施自2020年8月8日6时起执行 , 后续将视两地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 , 请各跨境运输企业和司机朋友知悉 , 感谢对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 。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8月5日晚间 ,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由香港经深圳湾口岸入境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 详情如下: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由香港经深圳湾口岸入境人员
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妥善应对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变化 , 保障深圳湾口岸入境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通关秩序 , 经粤港双方沟通协商 , 现通告如下:
自2020年8月7日上午10时起 , 由香港经深圳湾口岸入境人员 , 入境时必须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 , 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经批准豁免入境隔离的重要公务商务人员、跨境货车司机等人员 , 按现行规定执行 。
特此通告 。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8月5日
附:较早前7月17日政策规定
自2020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起 , 由香港经深港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 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8月5日晚间 ,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由香港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入境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 详情如下: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由香港
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入境人员
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妥善应对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变化 , 保障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入境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通关秩序 , 经粤港双方沟通协商 , 现通告如下:
自2020年8月7日上午10时起 , 由香港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入境人员 , 入境时必须持有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 , 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经批准豁免入境隔离的重要公务商务人员、跨境货车司机等人员 , 按现行规定执行 。
特此通告 。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8月5日

附:较早前7月17日政策规定
自2020年7月17日上午10时起 , 由香港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入境人员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 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消息来源|南海发布
【深圳湾口岸|佛山人注意!港澳入境管理措施有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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