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如果交易后TikTok变成一张皮,能被定义为活下来吗?
_原题为 如果交易后TikTok变成一张皮 , 能被定义为活下来吗?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沈逸】
英文名为TikTok的企业 , 遭遇了美国本届政府亲自施压的一场“强买” , 由此在中国舆论场引发激烈讨论 。 非常重要但通常被忽视的是 , 参与讨论者的身份、认知 , 以及由此决定的出发点和立场 。 任何一场这样的讨论都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 , 获取客观事实的信息差异 , 以及更加显著的主观立场差异 , 进一步加剧了本就内涵丰富的讨论的激烈程度 。
很显然 , 在无法掌握全部信息的前提下 , 任何讨论都可能是建立在特定前提下的假设;同样的 , 通过这样的讨论 , 真正的意义在于有效地逼近事实 , 再通过有效的讨论 , 进一步促成讨论者的认知 , 更逼近真相或事实 。
任何一场诸如此类的讨论 , 都是有立场的 。 在当今世界 , 可以将这些立场粗略区分为国别的和非国别的 。 国别的立场与特定的主权国家以及主权国家谋求的利益紧密结合 , 非国别的立场则建立在这种假设的基础上 , 即整个世界并不存在主权国家的区隔 , 进而应超越主权国家的立场 , 用对资本、收益等相对中性的思考 , 取代低于资本、收益分布于不同主权国家之间的认识和理解 。
就个人认知框架而言 , 笔者基本属于重度国家中心主义类型 , 认知、分析以及研判具有显著的民族主义属性 。 本届美国政府的核心决策圈 , 也基本属于这种类型 。 但是 , 在理想化的世界秩序追求上 , 笔者认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 , 赞同在主权平等基础上的深度全球经济一体化;相应的 , 非常反感美方追求的霸权主导下的世界秩序 , 因为这种霸权秩序 , 本质上是美国主权的单向扩张 , 以及对美国之外所有国家主权关切的否认 , 在实践过程中 , 通常表现为对其他国家主权及主权基础上的核心利益的单向挤压 。
基于这一认识 , 以及某种直觉中的历史类比 , 当TikTok遭遇“强买”后 , 苏洵《六国论》中的“以地事秦 , 犹如抱薪救火” , 就成了最直观的联想 。 当然 , 有人要细分 , 从技术层面说 , 秦当时是扫灭六国的扩张 , 而今天美国作为唯一的超级大国 , 无需扩张 , 追求的是通过CIFUS(注: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的“黑箱审判”机制 , 消除对霸权可能构成任何潜在威胁的外在因素 。
不过 , 需要说明的是 , 这里的类比 , 从来不是今天的美国是否和当初的秦国那样处于扩张状态 , 而是从应对类似威胁 , 即应对非经济强力为后盾的勒索时的回应策略;或者说 , 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 , 面对这种勒索性的“强买强卖”时 , 有限度的退让 , 是否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应对策略?显然 , 我倾向的答案是 , 否 。
我在TikTok事件刚发生时录制的视频里 , 提出过一个假设 , 即在美方施压下加入收购的资本 , 会持续放出更多要求 , 从而让“止损”成为一种不可能的选项 , 也就是指通过有限地放弃部分业务 , 比如放弃美国业务或者放弃美国及其核心盟友的业务 , 来保留其他的全球业务 , 不可能实现 。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比尔·盖茨接受彭博访问
就在本文写作的2020年8月7日凌晨 , 《金融时报》发布了新的消息 , 参与收购谈判的微软提出了更加野心勃勃的要求 , 即收购TikTok全球业务 。 (注:北京时间7日上午 , 字节跳动否认微软欲收购TikTok全球业务 。 )从公司性质上来说 , 维基百科的词条是这样写的 , “TikTok” , 或者说 , “抖音的海外版” , 是一家以北京字节跳动为母公司、提供社交视频服务的中国企业 。 (TikTok/Douyin (Chinese: 蒂克托克/抖音;pinyin: Dì Kè Tuō Kè/Dǒuyīn) is a Chinese video-sharing 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 owned by ByteDance, a Beijing-based Internet technology company founded in 2012 by Zhang Yiming. )这反映出了一种有趣的认知差异:熟悉内情的人 , 包括TikTok自己的介绍 , 都清楚说明 , 在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数据存储、服务器分布、用户访问权限等方面 , 作为抖音的海外版 , TikTok自创建以来 , 都在努力表现出自己与中国无关的“全球属性” 。 这在“强买”事件发生后 , tiktok创始人的多封公开信中也都有比较清晰的体现 。 就自我认知来看 , TikTok创始人始终将其定位为一家“全球企业”;但在实践中 , 不仅相当数量的中国网民对此不认同 , 连盯上TikTok的美国政府也坚持认为这是一家中国企业 。
这种认知当然是主观的 , 对美国来说 , 认定TikTok是否为一家中国企业 , 从来不是根据技术性标准 , 而是简单粗暴的根据创始人国籍、公司发展历程 ,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渊源等要素 , 坚持TikTok是一家中国公司的判定 。 在此基础上 , 遵循“中国=威胁”的认知框架 , 将TikTok判定为威胁 , 原因就是 , 他们非常清楚地认定 , 只要TikTok的创始人是中国人 , 母公司在中国 , TikTok就“有可能”处于中国政府法律的管辖之下 , 那就是一种“威胁” 。
推荐阅读
- 安阳市政府|安阳市消费扶贫活动月暨安阳县“消费扶贫推介日”拉开帷幕 现场完成12万交易额
- TikTok|美国整出建岛制裁名目 专家:美急于转移矛盾 花样百出
- 好运|如果中了1000万,你会买哪栋房子,测你最近会翻身转好运吗?
- 氢弹|如果处于极限状态下,地球可以承受多少枚氢弹的爆炸?
- 新浪科技:TikTok:尚未收到Centricus和Triller的竞标新浪科技2020-08-29 11:37:370阅
- 新浪科技■Triller联手Centricus出价200亿美元加入TikTok竞购大赛新浪科技2020-08-29 11:33:030阅
- #新浪科技#分析师:沃尔玛竞购TikTok的兴趣点在于广告渠道新浪科技2020-08-29 11:30:200阅
- 社交|TikTok:尚未收到Centricus和Triller的竞标
- 人民币外汇交易|超70个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将人民币纳入外储
- 电子商务|沃尔玛为何要竞购TikTok?看抖音网红带货效果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