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京城垃圾分类还有三个“差一点儿”( 二 )


二是垃圾桶品类与公示内容不一致 。 8月2日 , 北青报记者在朝阳区甘露园的一处投放点看到 , 公示牌上显示此处应摆放一个厨余垃圾桶、两个其他垃圾桶 , 但实际上并排摆放了三个其他垃圾桶 。 厨余垃圾桶则“藏”在了公示牌后面 , 并且被堆在地上的各类垃圾包围 , 居民只能把厨余垃圾扔在其他垃圾桶里 。 海淀区知春里社区也有一处应摆放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的投放点 , 现场却只摆放了两个厨余垃圾桶 , 导致其他垃圾无处可放 , 居民只得混投 。
三是固定桶站未设置防雨棚 。 《指引》在第3条“投放点设置”中提到 , 固定桶站通过设置防雨棚 , 减少渗滤液产生量 。 但是北青报记者在丰台区长安新城二区走访时发现有三个其他垃圾桶露天摆放 , 盖子大张着 , 降雨过后 , 桶内积存了大量污水 , 加之天气闷热 , 让桶内垃圾沤出了异味 。
四是“多合一”投放收集点未发挥应有作用 。 在朝阳区定西南里社区 , 靠近小区门口的拐角处 , 靠墙摆放着四个垃圾桶 , 墙面上贴着五个指示牌 。 北青报记者仔细梳理发现 , 该区域承担着七项功能 , 分别是收集厨余垃圾、收集其他垃圾、收集可回收物、收集有害垃圾、暂存有害垃圾、暂存大件垃圾、暂存装修垃圾 。 然而 , 在这个占地面积仅有二三十平方米的投放收集点内 , 除了给垃圾桶留下一席之地 , 其余大部分区域都被一个高出地面的废弃花池占据 , 供人们通行的空间非常狭小 。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 , 《指引》鼓励街道因地制宜设置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处置基地 , 并对设置标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 显然定西南里社区的这处投放收集点不符合规范 。 例如 , 《指引》第5条“收集点设置”中规定 , 大件垃圾暂存点应划定专门区域 , 设置围挡 , 按大件垃圾的类别分区有序存放 , 而该投放收集点没有围挡;《指引》还规定 , 有害垃圾暂存点应设置在有监管条件的固定场所 , 并有专人管理 , 而该投放收集点却无人管理 。 北青报记者现场看到 , 距离该区域仅十余米的另一组垃圾桶站旁 , 露天堆放了床垫、木板、旧马桶等大件垃圾 。
五是垃圾桶站被小型收集车遮挡 , 丧失分类收集功能 。 丰台区洋桥东里小区6号楼前刚刚设置了规范的固定桶站 , 崭新的防雨棚下摆放着一个厨余垃圾桶、三个其他垃圾桶 , 但这些垃圾桶却经常被停放在前面的小型收集车紧紧挡住 , 导致居民无法靠近分类垃圾桶 , 只得把垃圾混投进收集车内 , 参与分类的动力大幅降低 。 海淀区知春里社区16号楼旁的垃圾分类驿站也存在相同情况 。
管理责任人的监督“差一点儿”
北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 《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了物业管理单位、村民委员会、产权单位等十类管理责任人;第三十五条列出了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的日常管理、监督引导等七项规定 。 但是 , 北青报记者探访发现 , 部分管理责任人并未完全落实应有责任 。
“你看 , 垃圾桶刚撤走不到半小时 , 这地上又堆了不少垃圾 。 本应是‘定时定点’投放 , 如今变成了‘定点不定时’!”在海淀区都市网景小区 , 居民董女士指着地上的垃圾堆说 。 北青报记者看到 , 该小区从《条例》实施后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方式 , 每日早7:00至9:00 , 晚7:00至8:30 , 在每栋楼前摆出一组分类垃圾桶 , 供居民倾倒垃圾 , 其余时段则会把垃圾桶撤走 。 董女士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除了在指定时间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 建议在其余时间劝阻居民不要乱扔垃圾 。 ”
此外 ,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 然而 , 北青报记者走访发现 , 拾荒者在小区里翻拣垃圾的情况时有所见 。 在东城区甘雨社区西堂子胡同1号院内 , 空可乐瓶、空酱油瓶、废旧纸杯、脏塑料袋等垃圾散落在垃圾桶旁 , 让行人无从下脚 。 一名40多岁的中年妇女一边捡“有用的”垃圾 , 一边扔“没用的”垃圾 , 随手将已经分好类的生活垃圾丢落在地 , 现场脏乱不堪 。 整个拾荒过程持续了近半个小时 , 期间没有管理人员上前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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