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安全警示|雨天高速上跟车太近车追尾,后车驾驶员负全责

8月5日,濮阳驾驶员崔某在高速上与前车跟车太近,突遇前车紧急情况刹车,结果刹车不及,直接撞了上去,瞬间造成两辆车趴窝,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多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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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6时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接到报警称,在京港澳高速新乡段572公里西半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占用超车道不能移动。闻讯,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民警袁天顺、辅警宋国梁迅速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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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民警看到事故车辆占用路面超车道,且正处于弯道位置,当时仍在降雨,视线受限制,路面湿滑,如果不及时处置,随时可能有二次事故发生。民警果断短暂中断交通,在做好安全警戒措施后,与现场人员齐动手,合力把两辆事故车推到路边应急车道上。
民警调查发现,事发前,濮阳男子崔某驾驶一辆黑色本田SUV急着赶往郑州办事,正紧跟一辆北京号牌白色奥迪轿车在超车道上行驶,并伺机超车,俩车行驶至此时,由于降雨导致前方奥迪轿车视线模糊,驾驶员李女士赶紧点了一脚刹车,没想到刚踩下刹车,后车就撞了上来。事故造成两辆车严重损坏,不能移动,粗略估计两车经济损失不低于10万元,所幸两车上司乘人员都使用了安全带,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当日下午,高速交警部门依法做出责任认定,崔某驾车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崔某感叹:“真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次代价太大了!”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路上,车辆多,车速高,危险大,应时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谨慎驾驶,安全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尽快做到车靠边、人撤离、速报警,确保安全。
(作者:袁天顺)
【来源:快乐为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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