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扩大作品范畴、删去禁止权利滥用表述( 二 )


此前 , 有知识产权专家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这一条款旨在平衡权利保护和过度保护的问题 , 但引起了较大争议 。 他曾梳理主张不宜加入该条款的观点包括 , 禁止权利滥用条款是我国独有 , 因此需谨慎制定 。 此外滥用著作权的概率很低 , 相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猖獗 。 而且在实践中 , 这一条款可能被滥用 , 阻碍权利人正常行使版权 。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 , 即使出现著作权滥用现象 , 现有的反垄断法等足以解决问题 。 因为权利滥用情形通常构成垄断 , 权利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 , 可用反垄断法规制 。
一名音乐版权行业的从业者告诉南都采访人员 , “权利滥用其实更多涉及的是反垄断法领域的问题 , 不适合放在著作权法里 , 否则会造成混乱 。 什么是滥用 , 什么叫作品的正常传播 , 其实很难界定 , 而且相对应的罚则 , 也不具备可执行性 。 ”
值得一提的是 , 为更好地平衡保护著作权与公共利益 , 草案二审稿拟适度扩大法定的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向其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有关作品的范围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李玲 黄莉玲 发自北京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扩大作品范畴、删去禁止权利滥用表述】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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