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4月持续优化“案-件比”

从第二季度起,连续4个月,我院的“案-件比”实现持续优化 。当第二季度和7月份刑事检察“案-件比”的数据公布时,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感受:转理念、转作风、转方式转出了办案新气象 。
数据显示,我院第二季度“案-件比”为 1∶1.625,第一季度这个比率是 1∶2.5 。从4月开始,每月“案-件比”为1∶1.98、1∶1.64、1∶1.36、1∶1.3,呈逐月优化趋势 。
【连续4月持续优化“案-件比”】今年初,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发后,我院检察长余冬阳要求对我院2019年度“案-件比”业务数据进行专题研讨,深入分析数据背后所反映的业务运行情况和影响“案-件比”制约办案质效的机制性问题和操作层面的薄弱环节,提出“三转”措施,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
转理念 。承办人员摒弃案件只要有罪判决、不办错案、法定期限内结案就算合格的观念,在思想上绑紧“案-件比”这根弦,以高质高效办案论“英雄” 。
转作风,以检察自觉主动作为,强化主导责任 。对继续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办案检察官跟踪督促侦查取证,提高侦查质量,避免退而不侦、查而不力 。
转方式,将“案-件比”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实体程序并重、质量效率并举意识,把做优刑事检察进一步细化量化 。
此外,我院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侦查活动监督写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规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做实做细 。第二季度,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提前介入12件次,提供引导侦查意见27次 。
把每一个诉讼环节都做到极致,“案-件比”就会不断优化 。
截至6月30日,我院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期限案件数从第一季度的150件减少至98件,环比下降了34.7% 。陈某涉网络重大诈骗案,检察官紧盯侦查取证进展、以释法说理促进陈某认罪认罚 。结果,此案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只用了12天 。
(惠安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蔡达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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