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教养”概念不再使用 犯罪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专门教育”?( 二 )


4.明确专门学校对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分级分类进行教育和矫治。
5.明确学校可以根据条件聘请法治副校长 。
6.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关系 , 避免内容交叉 。
专家解读:设立专门学校落实教育保护原则 侧重未成年人技能培训和道德培养
时隔8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再次进行修订的意义是什么?未来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哪些要点?法律专家岳屾山表示 , 本次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正视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 设立专门学校落实教育保护原则 , 侧重未成年人技能培训和道德培养 , 既让未成年人适应社会 , 又要避免社会歧视 。
正视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这些年来 , 犯罪逐渐的低龄化 , 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 , 而且很多还是比较恶劣的犯罪 , 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 如何能够在教育、保护的同时惩治犯罪是大家一直所研究的课题 。 那这次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 , 其实来讲是正视了我们国家这种现状 。
设立专门学校落实教育保护原则
设立专门学校恰恰体现了就是教育和保护的这种原则 。 我们根据刑法和一些其他法律的规定项 ,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 除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其他不予刑事处罚 。 如果不予刑事处罚 , 只是把他们仍然交给父母来管理的话 , 有的时候父母又无力进行管理或者说管理不好 。 在这种时候就需要有特殊的机制 。 所以说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呢 , 我们在引进专门的教育或者说专门学校 。
应侧重未成年人技能培训和道德培养
专门学校所“专门”的 , 更应当侧重于未成年人技能培养和道德教育 。 重点不是在于硬件设施 , 而是在于师资配备 , 在于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 , 让这些教师既能够传授专业技能 , 纠正或者矫治他的这种不良倾向 , 又能够让孩子更好的在离开学校以后 , 能够融入到社会 , 避免形成社会歧视 , 导致这些孩子可能又做出其他的不良行为 。 这个是在未来执行时应该予以注意的 。
监制丨唐怡 陆毅
制片人丨赵新宇
主编丨张媛
【“收容教养”概念不再使用 犯罪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专门教育”?】编辑丨田野 王一冰 黄鲁峰 韩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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