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临颍一名男子酒驾被查还拒不承认

2020年8月6日21时05分许,刘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2K***的白色三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新城路与颍松路交叉口北100米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男子|临颍一名男子酒驾被查还拒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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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拒不承认自己的酒驾行为,经过执勤民警一番讲法律摆事实,刘某某最终承认自己当晚喝了两三瓶啤酒。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决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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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颍交警
编辑 | 赵晓培
审校 | 周艳娟
监制 | 梁占杰 张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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