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久亿珑廷”楼盘交房5年 业主仍拿不到不动产权证( 二 )
针对此前业主和网友质疑主管部门监管缺位 , 8月5日 , 记者再次联系上杨利华 。 杨利华坦承无法逃避监管责任缺位问题 。 但在此期间 , 质监站和住建局一直在履行职责 , 如2015年曾对楼盘现场进行过验收 , 履行了现场验收程序 , 并下达了整改通知;2019年10月 , 多次召开协调会 , 分别给施工方和开发商下发函告 , 要求他们尽快完善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 , 并接受质监站调查等等一系列措施 。
目前 , 立案审批表已通过 , 认定久亿珑廷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未组织消防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 于8月6日正式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
律师:违规交房涉行政违法 逾期办证应承担违约责任
8月5日 , 针对此事 , 记者咨询了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 。 在他看来 , 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了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付款时间等内容 , 该合同已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 开发商在出售该房屋给业主之前也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应属合法有效 。
虽然开发商已经向业主交付了房屋 , 已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 但开发商还应继续履行为业主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登记手续及产权变更登记的义务 。
刘太金分析认为 , 至于备案合同中出现的“陌生人” , 可能是开发商和“陌生人”签订的合同 , 应属无效合同 。
此外 , 开发商这一行为涉嫌行政违法 , 业主可向主管部门反映 。 对此 , 开发商应承担业主的全部损失 。 而对于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行为 , 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支付赔偿金 。
记者手记:监管部门应赶一赶民意的“工期”
房子买了五年 , 楼盘依然没有竣工验收 , 更惊奇的是 , 业主备案合同上却是别人的名字 , 不得不说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 。 此外 , 众多业主发现问题后屡次交涉、多次投诉 , 当地有关部门依然未推动问题解决 。 不得不说 , 当地监管部门对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 , 这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 , 是监管失职的表现 。 笔者提醒当地监管部门 , 是时候赶一赶民意的“工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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