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8周岁子女有权选择跟谁生活( 二 )


另外 , 应特别指出 , 钟女士在本案诉讼过程中 , 为达到诉讼目的而强迫儿子违反意愿写下字据并提交法庭作为证据 , 该行为对儿子的身心会带来不利影响 , 更可证实钟女士不适合继续带养儿子 。 为此 , 判决驳回钟女士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
民法典课堂:已满8周岁子女有权选择跟谁生活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 民法典在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章离婚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民法典根据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状况和成长规律 , 规定了子女不同年龄段时抚养权归属的判决标准 。 其中 , 对于年满8周岁的子女 , 在判决抚养权案件时将通过包括第三方心理评估报告等方式确定子女的真实意愿 , 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
法官寄语:
不要让爱变成负担
经办法官指出 , 8周岁以上的孩子往往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和独立意志 , 我国《民法总则》和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从原来的10岁调低到8岁 , 说明了同一年龄段未成年人整体的心智水平要比以前更为成熟 。
现行立法中 ,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 , 首要目的是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 , 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子女 , 要充分尊重孩子跟父亲生活还是跟母亲生活的自主决定权 , 一方抚养条件允许的 , 将依照子女的意愿判决 。 与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标准下调相对应 , 民法典相关法条将该年龄相应地下调至8周岁 , 在进行判决时也应适当地向新法倾斜 , 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 顺畅新旧法律对接 。
父母离婚本已对孩子的生活造成裂痕 , 双方需要尽力去减少事件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 因此 , 在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 , 应当完全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 , 听从孩子的意愿 , 而不是把自己的情感强加在孩子身上 , 让爱变成额外的负担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 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 , 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 抚养权 , 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 , 在子女成年之前 , 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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