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8周岁子女有权选择跟谁生活

民法典课堂
在小周的抚养权问题上 , 小周的父母互不相让 。 孩子的抚养权 , 该由孩子自己选择 , 还是父母决定?会如何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近日 , 这起争夺抚养权纠纷案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审理 , 驳回了小周母亲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
【已满8周岁子女有权选择跟谁生活】文/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章程 通讯员廖盛良、梁艳华
案件
谁的抚养条件好?双方各执己见
2007年9月 , 钟女士与周先生结婚 。 2009年4月 , 两人生下儿子小周 。 但在小周出生后不久 , 钟女士与周先生的感情急剧恶化 , 在小周不满2岁的时候 , 两人便以离婚收场 。 当时 , 在调解下 , 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 , 依据调解协议约定:儿子小周的抚养权归周先生 , 钟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
【已满8周岁子女有权选择跟谁生活】不料 , 在离婚后 , 钟女士却后悔将孩子交由周先生抚养 , 便向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未果后 , 钟女士在不久前又将前夫告上 , 她指出 , 自2015年7月起 , 儿子小周实际上一直由她抚养 , 而周先生并未履行抚养义务 , 仅由他的父母按月支付部分抚养费 。 钟女士认为 , 小周和自己生活会更快乐 , 由她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为此请求将抚养权改为归她所有 。
究竟小周跟谁生活 , 会更有利于今后成长?法庭上 , 钟女士和周先生争论不休 , 一一列出了自己的优势 。
钟女士认为 , 儿子改为由她直接抚养可维持良好的学习、生活状态和环境 , 她在经济上完全可以保障小周今后的抚养费用 。 再婚后 , 钟女士的现任丈夫是名中学教师 , 月工资超过2万元 , 两人都是本科以上学历 , “无论从物质条件还是教育质量上 , 我都更适合抚养儿子”而且 , 钟女士母亲也表示愿意协助抚养外孙 。 此外 , 钟女士还向出示了一份由小周手写的《意向书》上面写着:“我喜欢双方的生活 。 更愿意在妈妈家学习生活 。 ”
周先生却不以为然 , 他反驳称 , 《意向书》是小周被钟女士一方逼迫所写 , 并非儿子的真实意愿 , 他不同意变更孩子抚养权 , 而且儿子也愿意跟随他生活 。 对此 , 周先生提交了儿子在学校的作文 , 证实儿子对父亲有极深的感情 。 “虽然我只有大专学历 , 但我也有能力辅导儿子 。 ”周先生表示 , 自己目前从事软件行业 , 有固定的工作收入和住所 , 有能力抚养儿子 。
想跟谁住 儿子说话才算数!
父母各执一词 , 已年满10岁的小周 , 究竟想跟谁一起生活?考虑到小周已经就读五年级 , 有相应的辨别和表达能力 , 认为 , 关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 除了确认父母各自的抚养能力、辅导能力以外 , 也应当尊重小周的选择 。 但如果把小周带到法庭询问 , 孩子可能会产生紧张、抵抗的情绪 , 也容易受到母亲或者父亲的影响 , 不一定能真实反映自己的意愿 。
多番考量之下 , 决定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小周进行心理评估 。
隐情:妈写意向书
关于《意向书》小周伤情地回忆道:“那天妈妈接我放学到一个茶餐厅 , 外婆也在 , 妈妈让我写 , 前面半句是我写的 , 后面的我不愿意写 , 外婆着急了 , 就握着我的手写‘更愿意在妈妈家学习生活’字都写歪了 , 我当时都哭了 , 眼泪滴在纸上 , 我希望法官知道这个不是我自己的意愿 , 妈妈把有眼泪的部分撕掉了 。 ”
审理后认为 ,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 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 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 且10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以子女意愿为主 。 依据《最高人民》规定 ,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该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 应予支持 。 本案中 , 小周本人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 , 现亦实际已与父亲共同居住 , 故对儿子的选择 , 应予尊重 。 加上周先生有稳定的住所、收入 , 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 , 且除儿子小周外并无其他子女 , 而钟女士已再婚且育有其他子女 , 从《心理评估报告》中小周的自述可见 , 他并不愿意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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