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质量不过关可拒收!但这些情形不适用……

收房对于我们买房人而言是一道过不去的坎。
挑房看的是眼光,收房时看的却是看人品:运气好,准时交付,质量过硬,装修减配;运气不好,延期交房,质量问题在随后都冒了出来,维权东奔西走,住着如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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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青岛发布了关于交付的新规并公开征求意见,新规中提到,购房人在一些情况下有权暂缓或拒收房屋,并且能够选择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 退房|质量不过关可拒收!但这些情形不适用……】好歹办法是想过了,但是,我们来分析一下,假设给你这个拒收房屋和解除合同的权利,对现状会造成多少改观呢?
青岛的交付新规中提到了五种情况可以退房,是户型不符宣传、面积超出误差、擅自变更规划、重大设计变更、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这五种情况是在收房时明显能看出来的问题,也是法律认定影响实际居住,严重程度可致退房解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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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多看看维权新闻,你会发现,最为常见的维权事件,问题的焦点基本是这些:漏水发霉、外立面脱落、装修减配、地面墙面空鼓……
而这些问题只属于一般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很难到容许退房的程度。
我们总说维权难维权难,法律对于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的认定标准,是其中一个难点。
再退一步讲,就算有朝一日可以因为漏水渗水问题退房,也需要连续的阴雨天才能表现出来。还有比如说外立面脱落,住进去一段时间之后脱落了,那我退房还来得及吗?
还有许多看不见的,或者说是需要时间去验证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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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退房,杭州并不是没有过。
比如说去年的华夏四季,就应业主对漏水、规划和装修标准等问题,打出可以退房的旗号,但实际是并没有多少人退。为什么呢?
只能说,很多业主在衡量过退和不退两种选择各自的损失多少之后,得出不退房优于退房的结论。
买房容易,买新房未必容易,买到一套价格和地段都不错的新房是真的不容易。
屡摇不中的人比比皆是,好不容易上了岸安了家的人,让他退房再过气为摇号东奔西走的日子,你猜他会怎么选呢?
所以说,退房解约,并不是一个根本上的解决办法。
亚君认为,解决质量问题要从从源头解决,不要放马后炮。只有没有质量问题,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退房|质量不过关可拒收!但这些情形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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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沈曦霞
出镜 | 亚君(特邀嘉宾)
编导 | 翁羽明
策划 | 宋雨晴
制作 | 朱明、周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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