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网易云音乐打破独家版权模式,音乐社区的故事刚刚开始

_原题为 网易云音乐打破独家版权模式 , 音乐社区的故事刚刚开始
音乐|网易云音乐打破独家版权模式,音乐社区的故事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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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和直播之外 , 还能在线上拉动用户高频次的内容消费就是音乐了 。 在消费时长方面 , 音乐也丝毫不亚于前面两位 。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 线下音乐节开始复苏 , 《乐队的夏天》、《明日之子》等综艺的热播 , 也同步点燃了这个秋天关于音乐的话题 。
当然 , 还有经常「搞事情」的网易云音乐 , 今天又迎来重磅新闻:网易云音乐与环球音乐集团联合宣布达成战略合作 。 在此合作框架下 , 网易云音乐不仅将获得环球音乐的曲库授权 , 双方还会共同探索在音乐产品、服务和宣发层面更多创新领域开展更深入广泛的合作 。
环球音乐是我们所熟知的三大唱片公司之首 。 数据分析平台Midia Research报告显示 , 在2019年整个录制音乐市场中 , 环球、索尼和华纳三大唱片曲库数量占据全球录制音乐曲库版权数量的89.1% , 同时公司收入占67.5%的份额 。
环球音乐旗下有欧美乐坛的「顶流」音乐人如Taylor Swift , Ariana Grande, Justin Bieber等 , 还拥有华语乐坛旗帜性音乐人如张学友、陈奕迅、谭咏麟、吴亦凡等 , 其华语音乐曲库还拥有邓丽君、张国荣、王菲、Beyond等典藏内容 。
整个2020年 , 网易云音乐在版权上的动作不断 , 音乐版权也就不再只是授权这么简单 , 而是涉及一整个价值创造的链条 。 以此为节点 , 我们去回望过去这五年中国音乐版权的发展之路会发现 , 量变的背后还有质变 。
01
音乐版权的三个历史进程
关于音乐 , 版权仍然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坎 。
我们在此前的文章里谈到过 , 很长一段时间里 , 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想象力被「版权」两个字死死封印住 。 但好在 , 几场大的版权战后 , 规则理清了 , 而「版权」自身也活了 。
怎么理解这个「活」?于C端而言 , 我们都经历了从「人找音乐—音乐找人」的转变 。 最典型的比如 , 网易云音乐产品上线后的一个基准点就是让音乐发现效率更高 。 根据你的习惯和场景 , 音乐会主动找上你 。
事实上 , 于B端来说 , 音乐版权也经历了「平台向上游采购——上游版权找平台」的转变 。 正是音乐版权的非独家合作模式 , 激活了版权方和音乐平台之间的化学反应 。
要理解版权格局的变化 , 就不得不提2015—2020这五年间 , 中国音乐版权的三次拐点 。
一是2015年「最严版权令」的发布 , 让音乐版权环境直接进入新阶段 。 不同于西方的音乐发展 , 中国音乐产业的唱片时代很短暂 , 流媒体时代来得迅猛 。 这也导致了版权市场起步晚 , 盗版横行 。
从最严版权令开始 , 国家版权局对音乐版权的保护程度大大提高:不仅通过每年的「剑网行动」打击盗版 , 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 促进了音乐市场的版权保护 。 因为在产业结构上 , 没有像美国那样有形成支配地位的音乐版权巨头 , 在推动音乐版权市场渐趋成熟的过程中 , 中国的流媒体平台充当了核心角色 。
二是2017年开始的独家版权合作模式阶段 。 这个阶段的特征是 , 以资本换流量 , 用独家版权建构壁垒 。
腾讯音乐组建后 , 拿下了华纳和索尼之后 , 2017年5月 , 又拿到环球音乐集团中国大陆的独家版权 。 彼时腾讯音乐将「三大」全都收入囊中 , 独家模式为腾讯音乐建立了音乐内容上的壁垒 。 但这种模式下 , 各家争夺独家版权 , 跟注得都很累 。
三是达成互授版权的阶段 。 2017年9月 ,国家版权局约谈主要音乐服务商 , 要求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音乐作品;国家版权局约谈境内外音乐公司 , 要求音乐授权公平 合理避免授予独家版权 。
在国家版权局的推动下 , 2018年 , 国内几个主流音乐平台达成了版权互授协议 , 共享了99%的音乐版权 。
02
为什么要非独家合作模式
正是因为前面第三个历史阶段的过渡 , 现在才有了更活泛的音乐版权市场 , 也可以说 , 现在是第四个阶段的开启 , 其特征将是 , 普遍存在的非独家版权合作模式 , 以及更多元的版权内容释放玩法 , 以及更公平有序、工业升级的音乐市场 。
媒体曾有过分析 , 音乐不同于影视作品 , 音乐作品往往具有数量巨大、播放重复率高、权利人分散、权属情况复杂等特点 , 因此 , 影视作品在一定时期内的独家授权方式并不完全适用于音乐作品 。
若照搬独家版权的模式 , 有可能会导致大量音乐作品集中在个别音乐平台而难以分销 , 如此一来既加大了被授权方的资金压力 , 又限制了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 , 阻碍了音乐作品权利人获取更高的收益 , 还会产生行业垄断隐患 , 最终给音乐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
另外 , 音乐产业3.0时代(音乐产业3.0:像15秒短视频那样战斗) , 音乐消费已经从听转变到听、唱、玩的阶段 。 版权转授权中 , 有很多权利不能明确权利主体 , 也会使得很多新的业务 , 如在线k歌、短视频、直播等 , 难形成合理的版权合作模式 , 影响音乐作品充分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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