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中院出台指引遏制“天价彩礼” 摒弃“攀比风”

原标题:河南商丘中院出台指引遏制“天价彩礼” 摒弃“攀比风”

近日 ,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引起社会热议好评 。 该《指引》明确规定 , 返还彩礼时 , 对超出1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 , 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比例返还 。

娶亲纳征 , 即男方给付女方彩礼 , 是我国传承千年的结婚习俗 。 但“天价彩礼”让不少农村家庭备受压力 。

近日 , 为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 切实发挥司法审判对治理高价彩礼问题的价值引领作用 , 进一步规范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 , 商丘中院结合审判实际 , 制定出台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 , 对审判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 为两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

针对彩礼的表现形式 , 商丘中院此番出台的《指引》规定彩礼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聘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费 , 以及价值较大的首饰、电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贵重财物 。 对于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表达感情、出于自愿所给付的小额财物及特殊意义的金钱等则不认定为彩礼 。

针对彩礼的返还比例 , 《指引》规定彩礼返还数额应当结合彩礼的数额、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过错程度、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认定 。 特别是对一些给付金额较大的彩礼 , 划出上限 , 如果彩礼超过10万元 , 那么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要全额返还 , 10万以下部分按比例返还 , 有效遏制“天价彩礼” 。

“‘天价彩礼’对家风、村风、民风造成不良影响 , ‘因婚致贫’现象令不少农村家庭生活陷入拮据 , 一旦婚约解除 , 极易产生纠纷 , 引发社会矛盾 。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栾立学介绍 , 此次出台新规 , 既是对婚约财产纠纷统一裁判尺度 , 也是想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 , 弘扬时代新风 , 引导婚约男女双方提高法律意识 , 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 , 经营和睦融洽的家庭关系 , 减少因彩礼问题引起的矛盾纷争 。

商丘师范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法学博士、河南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李祎表示 , 商丘中院出台的《指引》共十个条文 , 解决了审判实践中对“彩礼”认定的困难 。 《指引》不但回应了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以及热点问题 , 为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 而且可以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摒弃彩礼攀比之风 , 响应移风易俗、引领社会新风尚 。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 , 该《指引》对审判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 不仅为两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 更有益于使结婚回归“初心” 。 (采访人员 董飞 通讯员 杨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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